山西晚报·山河+讯 10月17日,我省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缴费业务启动。今年,全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700元;预收2026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居民集中征缴期从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2月25日。2025年底参保缴费的,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26年1月1日-2月底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在加大筹资力度的同时,医保保障能力同步增强。我省将全面落实全省统一的住院、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门诊“双通道”药品等待遇保障政策,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待遇统一。


今年,我省全面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进一步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范围。


协同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推进“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继续落实好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6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医疗救助资助标准仍按280元/人/年执行。


今年,我省将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精准参保扩面,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全面落实“出生一件事”和新生儿落地参保惠民政策。做好高校学生参保工作,高校学生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学制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不再补缴,出现转学、退学、参军等离校情形的可申请退取剩余年度的医保费用。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医保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记者: 武佳
编辑: 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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