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开出首张无人机“黑飞”罚单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1-16 09:08:27

山西晚报·山河+讯   真高1500米!一架无人机在未向任何部门申请空域的情况下,擅自飞上高空。1月15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运城市公安局获悉,运城市河津警方依法查处了该市首例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案件,操控者孙某被处以行政处罚。此次执法行动,为所有无人机爱好者敲响了警钟:蓝天不是法外之地,“想飞就飞”将面临法律制裁。
  

1月7日,河津市公安局在开展日常空域安全巡查工作中,发现一架无人机正在进行高空飞行。经技术监测,该无人机飞行高度已达真高1500米,远超法律规定的安全高度,且未查询到此次飞行的任何申报记录。警方随即锁定操控者位置,并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孙某传唤到案。经调查,孙某承认其出于个人兴趣,在未依法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管制空域操控无人机进行飞行。其行为已违反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管制空域飞行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孙某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本案的核心在于“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根据《条例》,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周边、军事管理区等八类区域均被划定为管制空域。在此空域内飞行,必须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请并获得批准。孙某的无人机飞行高度达1500米,严重超出了120米的限高,构成了典型的“黑飞”行为。运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是《条例》施行以来,当地处罚的首例相关案件,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无人机飞行不是个人娱乐的“自由之地”,其无规无序的“黑飞”行为,极易干扰民航飞行安全,甚至可能危及国家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警方此次对“黑飞”行为的果断查处,彰显了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决心,也呼吁广大无人机爱好者与从业者,务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我们头顶的蓝天安全。


记者: 辛戈
编辑: 张静玉 实习编辑 李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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