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馆藏文物该如何修复?具体要求有哪些?自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以来,明确了馆藏文物要求细则。本文根据文物保护法具体条例,共同探讨修复馆藏文物的规则、要求、流程等具体内容。
什么是馆藏文物? 博物馆、图书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叫作馆藏文物。修复馆藏文物,不得改变馆藏文物的原状;复制、拍摄、拓印馆藏文物,不得对馆藏文物造成损害。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和馆藏三级文物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修复、复制、拍摄、拓印,适用前款规定。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收藏文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收藏文物的安全。
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其他馆藏文物损毁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核查处理结果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馆藏文物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