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有IP属地显示为重庆的网友发视频称,在重庆牛角沱嘉陵江大桥上空看到有人使用滑翔伞低空飞行,引发关注。9月21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获悉,警方经核实调查,违法行为人伊某、马某因未经审批违法飞行航空运动器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据发布者所传视频,事发9月19日,画面中一只滑翔伞从高空掠过牛角沱嘉陵江大桥一带。该网友留言:“忽然出现了滑翔伞,这是要飞到哪里?”
视频传播后,评论区有网友担忧滑翔伞能否随意起降,有人问“若降落在轨道2号线、3号线区间怎么办”,也有人好奇市区何处允许降落。

9月21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核实到,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9月20日发布警情通报:经查,9月19日11时20分许,违法行为人伊某(男,37岁)、马某(男,23岁)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滑翔伞,从两江新区一居民小区楼顶起飞,降落至相国寺码头人行步道;期间未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两人因违法飞行航空运动器材,已被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开展低空飞行、跳伞、滑翔伞、翼装飞行等航空体育活动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空域使用申报和飞行审批手续,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上空擅自飞行;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或参与高危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国内滑翔伞及动力滑翔伞伤亡事故,多与未审批、天气突变、装备未检查、违规带飞等因素有关。2025年10月2日,湖南岳阳麻布山滑翔伞带飞中教练座袋腿带未系牢、空中滑落,致1名教练死亡、1名11岁体验者受重伤,调查报告认定属企业安全操作缺失、监管不到位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5年8月4日,贵州六枝牂牁江一参训学员自行练习螺旋科目操作不当,高坠落水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续认定为瞒报的高空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5年1月,湖南衡阳南岳一动力滑翔伞起飞约1分钟失衡坠落,驾驶员与一名女乘客死亡,调查指向机械故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