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纲 美丽山西建设再谱新篇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8-20 09:57:51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世界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它是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的“集大成者”,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更强法治根基,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化”时代。

立足表里山河,我省生态环境部门承接国家法典精神,衔接地方生态环境法治实践,把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三晋大地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积极探索法治护航绿色发展的实践路径。



从“有法可依”到“有典可循”

实现历史性跨越

生态环境法典立足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挑战,系统构建一体化生态保护法律框架,为世界各国统筹发展与生态保护提供中国立法样本,充分展现我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的大国担当,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从“有法可依”迈向“有典可循”的历史性跨越。

谈到法典出台的创新与亮点,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王建芳认为:首先,法典并非简单的法规汇编,而是对生态法治体系的系统性重构,其核心在于实现从“分要素管控”向“系统治理”的根本性转变,通过总则统领、五编协同的制度设计,全面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其次,世界范围内首次在环境法典中单设绿色低碳发展专编,直接将国家“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从政策引导层面提升为刚性法律制度;第三,强化公众环境权益,将公众从环保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环境法治从“政府监管”走向“全民共治”;第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再“一罚了之”,构建“行政处罚+民事生态修复赔偿+信用惩戒”的三重约束机制,大幅提高违法综合成本;第五,统一规则,消除法律冲突,构建起更加统一完备、严格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以刚性的法律责任保障法典有效实施。

法典施行,进一步夯实制度保障,对我省生态环境治理起着引领性作用。王建芳表示,法典从制度层面为美丽山西建设、破解我省生态治理重难点问题提供顶层法律工具。一是为守护好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筑牢法治基础。法典确立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法定原则,强化流域统一监管、生态流量保障、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和底线,为持续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提供刚性法治保障。二是破解资源型地区历史遗留生态难题。法典进一步压实污染主体生态修复法定责任,细化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多元化资金投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煤矸石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产业化,把生态治理“负担”转化为绿色发展增长点。三是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法典专设绿色低碳发展篇章,对清洁煤炭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循环经济、碳排放管控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发力,规范发展绿色产业,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四是提升依法治污规范化水平。法典统一生态环境监管权责、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理顺各部门监管边界,化解长期存在的权责交叉、监管盲区问题。

突出“公众参与”原则

捍卫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法典扎根市井烟火,把群众身边的环境痛点纳入法治轨道,守护群众身边的蓝天白云、宁静居所、洁净家园,既划定公民环保义务,也捍卫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8月13日,在省城杏花岭区一居民小区里,山西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慧慧就8月15日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向各位居民讲解民生领域的关键变化。党慧慧说:“这部法典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从制度上把环境治理的重心,从过去的‘末端管污’转向‘源头防控、过程管控、系统治理’。对老百姓而言,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身边的油烟、噪声、垃圾、辐射,都有了更明确的法律回应。”

法典明确,公民应当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节约水电、拒绝一次性用品,这些日常习惯,不再只是道德倡导,已经成为法律层面的义务。

针对群众反复投诉的噪声扰民、餐饮油烟等民生难题,党慧慧介绍,法典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这是把治理关口前移到规划审批环节,从根子上减少“楼下开店、楼上受害”的矛盾。

党慧慧说:“过去广告屏、夜景照明刺眼却无法可依。法典新增光污染防治专章,要求户外广告屏等采取防眩光措施,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填补了法律空白。法典还专设‘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章节,明确单位、家庭和个人负有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法定义务,承担产生者责任。这意味着垃圾分类从‘倡议’变成‘必须’,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

法典同样赋予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党慧慧说:“法典专章规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要求监管部门公布便捷举报渠道,实名举报必须反馈处理结果,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还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这既是对群众监督权的保障,也是对执法部门回应能力的新要求。”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法典一头守护绿水青山,一头连着万家灯火,让每一位百姓都成为生态环境法治化的直接参与者与受益者。

以法典为总遵循

赋能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立足“两山七河一流域”治理布局,我省以法典为总遵循,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矿山修复、流域治理、产业转型在法治轨道上协同发力,赋能全省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蔡建锋介绍,立足法典最新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对标新规,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通过制度创新打通依法治污、制度护绿双向路径,为生态治理筑牢制度根基。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流程、统一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让基层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依托数字化转型成果,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常态化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精准排查、锁定环境问题,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大幅提升环境监管效率与精度。”蔡建锋表示,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我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模式,依托《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引导企业主动整改问题、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护航企业绿色健康发展。此外,不断完善跨区域协同治理模式,打破地域、部门壁垒,深化上下游、左右岸联动执法,统筹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效破解跨界污染治理难题。

蔡建锋说,此次依托法典全面施行的契机,我省将持续健全生态环保法治体系,切实把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实际成效,以法治刚性守护生态安全底线、厚植区域绿色发展底色,全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法治固根本,法典利长远。我省将把生态环境法典施行贯穿美丽山西建设全过程,让法治力量持续守护表里山河,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三晋画卷。

编辑: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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