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一份合格的未检审查报告,绝不是把卷宗材料简单抄一遍。10月25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该院特邀晋中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刘晓英,为全院业务部门干警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未检案件审查报告制作实务课。



为什么专门针对“写文书”开一堂课?因为在基层办案中,一些共性问题很容易被忽视。本次培训紧扣案件质量评查要求,结合最高检评查视角,以平遥县院评议反馈问题为切入点,直接撕开了未检审查报告在办案实践中暴露出的短板:证据简单摘抄堆砌、证据矛盾分析缺失、未成年人特殊履职内容虚化。


“文书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办理的质量。”培训中,刘晓英没有照本宣科地讲理论,而是立足真实的案件评查实例,对比两种不同撰写思路带来的效果差异,引导干警跳出“只懂抄卷宗”的惯性思维,手把手传授文书撰写的核心理念与实操技巧。


“以前写报告,总觉得字数够了、材料全了就行。今天才明白,缺少论证和实质说理,写得再多也是空壳。”参训干警一边记录一边反思。大家表示,这堂课既有上级评查视角的“挑刺”,又紧贴一线办案实际,直击痛点,为今后规范制作未检审查报告理清了思路。


一堂实务课,只是整改的开始。下一步,晋源区检察院将对照上级评查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抓好落实,推动审查报告从“材料堆砌”向“实质说理”转变。用办案干警的话说,就是要让每一份文书都经得起推敲,在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把综合司法保护真正做实。

记者: 辛戈
编辑: 胡钰
一周热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