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感冒灵不能开车?”2026年7月,感冒灵说明书新增“禁驾”提示的消息,在司机圈子里迅速传开。时值流感高发季,不少人正吃着感冒药,看到这则消息惊出冷汗:吃个感冒药,真有那么严重?
  

消息来自国家药监局的一纸公告。2026年7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感冒灵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决定对感冒灵口服制剂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统一修订。修订要求明确,警示语项应当包括:“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公告要求,所有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备案。
  

这并非感冒药首次被要求修改说明书。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复方感冒灵制剂标注禁驾提示。从“复方感冒灵”到“感冒灵口服制剂”,意味着颗粒、胶囊、片剂、茶剂等更多常用剂型被纳入严管行列。药品说明书的修订,是国家对“药驾”风险的又一次郑重警示。但“药驾”是否会如“酒驾”般被严格执法?执行中有哪些困难?普通驾驶人又该如何防范?8月10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01
服药犯困成车祸诱因

  

在山西,因服用感冒药引发的交通事故已有多起,教训深刻。
  

2025年7月10日12时5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一大队接到报警,辖区高速公路发生小轿车碰撞半挂货车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晋A号牌小轿车与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货车碰撞后,又撞上中心护栏和路缘石方才停下,小轿车严重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经调查,驾驶人王某当日从太原去往河曲,因天气炎热又吃了感冒药,行驶途中困意难忍、昏昏欲睡,就在“眯了一下”的瞬间,车辆偏离车道撞上半挂货车。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同年8月13日,太原二环高速再发险情。赵某驾驶载有铝矾土的重型半挂货车行驶途中,车辆突然失控撞破中央护栏,冲进对向车道并侧翻。对向一辆小汽车虽紧急刹车,但洒满路面的铝矾土让轮胎摩擦力骤降,车辆直接撞进侧翻的货车车厢。所幸两车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伤亡。经查,赵某感冒未愈,喝药后强撑着开车,致犯困出了事。
  

日前,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在呼北高速反复偏道“画龙”。民警拦停后,驾驶员称在服务区吃了感冒药,困意突然袭来,本想再坚持一会儿,车辆已不受控制。若非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据公开报道,2025年全国“药驾”相关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10%左右。世界卫生组织早已将抗组胺药列为七类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之一。与酒驾不同,“药驾”最大的危险在于隐蔽。酒驾可以呼气检测、肉眼判断,但“药驾”悄无声息。驾驶人往往并未意识到驾驶能力已经受损,反而自我感觉“良好”。这种“认知功能受损而不自知”的状态,比明知故犯更可怕。
  

02
多种常用药暗藏驾驶风险

  

感冒灵这款年销售额超20亿元的“国民感冒药”,其说明书为何被要求加上“禁驾”提示?问题出在一种很多人从未留意过的成分马来酸氯苯那敏,也就是常说的“扑尔敏”。
  

感冒灵属于中西药复方制剂,其西药成分中普遍含有扑尔敏。扑尔敏属于第一代抗组胺药,脂溶性较高,容易穿透血脑屏障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对中枢神经产生明显抑制作用。服用后极易引发嗜睡、乏力、注意力下降、反应速度减慢等不良反应。这些反应对日常活动影响不大,但对于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驾驶行为来说,就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专家指出,扑尔敏的半衰期为12小时至15小时,多数人服药后6小时至8小时困倦症状才会明显缓解。服药后即便自我感觉清醒,反应速度和判断力可能已经打了折扣。感冒本身也会引起疲劳、注意力不集中,与药物作用叠加后风险更高。
  

专家还给出一个简易识别法,感冒药通用名或成分表中带“敏”字的,通常都含有扑尔敏。除了感冒灵外,维C银翘片、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同样含有该成分。现实中,不少人习惯多种感冒药叠加服用,多种制剂同时含有扑尔敏,药效叠加后困倦感成倍加重,自身却很难察觉。
  

除了感冒药和抗过敏药,其他几类药物同样需要警惕。镇静催眠药直接抑制中枢神经,导致困倦嗜睡;含可待因的镇咳药可能引发头晕、视力模糊;降压药和降糖药服用不当,可能导致体位性低血压或低血糖,引发眩晕、心慌甚至晕厥;部分止痛药和抗病毒药可能引发眩晕或幻觉。此外,藿香正气水等含酒精药品,服用后甚至可能被测出“酒驾”。

03
“药驾”追责有据可依

  

一项关于疲劳驾驶的新规,为防范“药驾”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依据。
  

2026年2月,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于2026年6月1日起在全国落地执行。新规告别了“只看驾驶时长”的老办法,以“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规则明确,在交通事故调查中,如果驾驶人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执法机关可对驾驶人的睡眠状况及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
  

规则首次将“用药情况”单列纳入疲劳驾驶调查范畴。规则明确,事故发生前驾驶人服用过药物说明书中注有“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等类似描述的,或有证据表明服用该药物易导致精神困倦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在调查取证方面,执法人员可通过询问驾驶人、同行人员等知情人,调取就医购药记录、住院治疗病历、用餐记录,现场勘查提取物品、个人遗留物等方式,确定驾驶人用药情况。律师分析指出,药监部门明确药品风险后,驾驶人有了更重的注意义务;事故发生后,执法机关也有了相应抓手,可将服药情况纳入调查范围。过去要把“服药”转化为“驾驶能力下降”的结论,在事故调查中有一定难度,执法人员依赖于个案判断。而现在,“执法人员就像有了一个清单,针对酒驾、毒驾、药驾,可以逐条确认,执法变得更简单明了”。
  

7月,感冒灵说明书修订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为“药驾”的实际认定打上了新“补丁”,说明书的明确警示,使得“驾驶人是否应当知晓风险”不再有争议空间。
  

04
 服药期间驾车应注意几点

  

现实中“药驾”治理仍面临现实困难。与酒驾、毒驾不同,感冒灵等药物并未直接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的是“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感冒药不在此列。也就是说,“药驾”本身并不构成独立的违法行为,无法像酒驾那样“发现即处罚”。
  

律师强调,用药情况只是疲劳驾驶调查中的一个环节,前提是事故已发生,且驾驶人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避险。仅凭服用感冒药这一事实,不可直接认定疲劳驾驶。“不能认为买药等于喝药,喝药就等于驾驶能力受损,就等于事故应该由我承担责任。”
  

在执法中,酒驾有酒精检测仪,毒驾有尿检试纸,“药驾”却缺乏统一的现场检测设备。基层交警坦言,目前处理事故一般只验酒精和毒品,不会专门检验感冒药成分,路面检查更是无法肉眼识别“药驾”。
  

此外,“药驾”判定目前主要发生在事故调查环节,属于“事后追责”而非“事前预防”。规则第一条就明确“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意味着只要不出事故,服用禁驾药物后开车,目前无法被查处和处罚。此外,个体对药物反应存在差异,“服药期间”究竟多长也无统一量化标准,给实际认定带来复杂性。
  

面对“药驾”风险,驾驶人自身的防范尤为关键。对驾驶人而言,最根本的办法是在生病服药期间避免驾车。如果确实需要服药,应牢记以下几点:
  

第一,主动告知。就医或购药时,主动向医生或药师说明“我需要开车”,请医生尽量避免开具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如需开车,可咨询药师选择不会引发嗜睡的替代药物,比如第二代非镇静类抗组胺药物,这类药物不易穿透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远小于第一代。
  

第二,细读说明书。服药前务必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重点关注“警示语”“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只要看到“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等提示,就绝对不能碰方向盘。不可凭“自我感觉”判断能否开车。
  

第三,留够时间。如果必须服用可能影响驾驶的药物,建议服药后至少休息6小时至8小时再开车。稳妥起见,最好休息一晚,次日确认无头晕、乏力等不适再开车。体质敏感人群建议等待更长时间。
  

第四,途中不适立即停车。如果在驾驶过程中出现困倦、头晕、视力模糊等不适,应立即寻找安全地带停车休息,切莫“再坚持一下”。
  

第五,多种药物避免混用。多种感冒药叠加服用会导致扑尔敏成分剂量累积,副作用成倍增加。服药前应核对成分表,避免重复用药。

  

  

提醒

感冒灵含有扑尔敏,用后极易引发嗜睡、乏力、注意力下降、反应速度减慢等不良反应。维C银翘片、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同样含有该成分。


镇静催眠药直接抑制中枢神经,导致困倦嗜睡;含可待因的镇咳药可能引发头晕、视力模糊;降压药和降糖药服用不当,可能导致体位性低血压或低血糖,引发眩晕、心慌甚至晕厥;部分止痛药和抗病毒药可能引发眩晕或幻觉。


藿香正气水等含酒精药品,服用后甚至可能被测出“酒驾”。


记者: 杨晶
编辑: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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