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育水佳苑小区人工湖内惊现鳄鱼,引发居民关注和担忧。经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及野生动物救助等多部门联合行动,7月7日晚,鳄鱼被成功捕获并移送专业机构。


7月8日,李七庄街道办事处通报确认,该鳄鱼为体长约92厘米的暹罗鳄,属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全程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多轮全域排查及专家现场核验,湖内已确认无其他鳄鱼存活,相关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据李七庄街道办事处7月9日向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介绍,事件始于7月5日,有居民反映在小区人工湖中发现鳄鱼出没。所属的王姑娘庄村村委会当天迅速发布安全提醒,要求居民禁止靠近湖边,老人和儿童切勿独自到湖边戏水或垂钓,发现鳄鱼不得投喂或自行捕捉,夜间出行务必结伴。小区通往湖心区域的多个出入口随即拉起警戒线,公安和街道工作人员在现场值守,劝离围观群众。





目击者称,鳄鱼体型不大,体长不足1米,曾趴在湖中水泥甬道上,见人后迅速潜入水中。“看起来像幼鳄。”一位居民说。由于人工湖面积近一千平方米,水域相互连通且水质浑浊,搜捕工作面临较大困难。


王姑娘庄村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7月7日17时15分起,四台大型抽水机被紧急调派至湖边,同步开展抽水作业,持续4个多小时。当日21时许,水位大幅下降,在聚光灯照射下,鳄鱼多次将头露出水面。21时20分许,63岁的天津市水生动物救护中心瑞泰濒危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谢广东(原籍江苏)下水实施抓捕。他迅速锁定目标,用小型渔网将鳄鱼兜住。面对受惊扭动的鳄鱼,谢广东一手紧攥其嘴部,双腿夹住身体,另一手迅速用塑料扎带和胶带将其嘴部牢牢固定,随后将鳄鱼装入塑料周转箱。现场围观群众爆发出热烈掌声。



根据李七庄街道办事处7月8日发布的情况通报,被捕获鳄鱼已按规定移送天津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管护。截至7月9日,其具体来源仍在调查中。有居民猜测,可能是私人饲养后弃养或放生所致。


值得关注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暹罗鳄已被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人工繁育,必须取得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严禁无证饲养、买卖或擅自放生。


据了解,暹罗鳄虽体型小于湾鳄,但成年个体仍具较强攻击性,幼鳄亦不可轻视。近年来,国内多地曾发生小区、河道出现鳄鱼事件,多与非法饲养或盲目“放生”有关。目前,育水佳苑小区秩序已恢复正常,居民生活未受影响。


记者: 梁成虎
编辑: 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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