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7月7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于6月底在茶颜悦色门店购买的薯片中,发现一只“炸干的蟑螂”,“快吃完了才发现,应该是制作过程中混入,被高温油炸成了干”。7月9日,茶颜悦色客服回应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时表示,已与消费者达成一致。


该网友表示,自己长期在茶颜悦色消费并充值,此次遭遇令其“感觉错付了”。茶颜悦色官方账号随后在评论区回应“非常抱歉带来不好体验”,并表示客服将私信联系处理。



不过双方后续就赔偿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据网友晒出的沟通截图,茶颜悦色方面提出200元现金赔偿,但前提是消费者需先将含异物的薯片实物寄回。该消费者明确拒绝,理由有三:一是200元远低于法定赔偿底线;二是其已保存完整证据链,包括产品包装、蟑螂与薯片同框的照片及视频、付款记录等,法律并未规定消费者必须寄回实物才能获赔;三是若品牌方确需实物溯源,应先支付法定赔偿款1002.5元(退款2.5元+赔偿1000元),再由她配合寄回,“绝不可能先寄实物再谈赔偿,否则将丧失关键物证,维权风险全由我承担”。


该消费者提出两个可接受方案:方案一,直接赔付1002.5元,无需寄回实物;方案二,先打款1002.5元至其账户,再配合寄回异物用于检测。其表示,若茶颜悦色坚持200元赔偿或“先寄实物后赔付”,将向12315平台投诉,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解。



面对质疑,茶颜悦色在沟通中回应:“目前没有实物无法判断具体情况,您可以向合法部门反馈,我们会积极配合处理。”


7月9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致电茶颜悦色客服,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我们已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对方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已删除相关帖文。我们也感谢消费者的理解与配合。”


记者进一步追问赔付金额是否为1000元、具体何时达成协议,客服仅重复“目前已处理完成,今天上午已达成共识”,但拒绝透露具体赔偿金额及协议细节,称“相关信息不便告知”。通话最后,客服再次强调事件“已妥善解决”,并感谢媒体关注。


 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据此,该消费者主张的“退一赔千合计1002.5元,有明确法律依据。


记者: 梁成虎
编辑: 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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