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10月31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注意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在其官网发布《云南省规范殡葬经营服务主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其中明确,在云南省内的各类从事生产、销售殡葬设施设备、殡葬用品,提供殡葬服务等殡葬领域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制造、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以及带封建迷信色彩的纸扎等违反政策法规、宣扬鬼神观念和迷信思想、违背公序良俗的殡葬用品。




据悉,该《规定》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民政厅联合制定,旨在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遏制市场乱象(如天价墓位、捆绑消费),减轻群众负担。《规定》共二十七条,自2025年1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规定》指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的价格及其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每次收取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不得实施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公共部分基本建设资金不得向村民摊派,建墓穴的材料、人工劳务和维护费用可适当向丧属收取。


公墓经营单位每次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收取年限长的应体现价格优惠。在丧属已交费用期限内,公墓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让丧属补交费用。


《规定》明确,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制造、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带封建迷信色彩的纸扎等违反政策法规、宣扬鬼神观念和迷信思想、违背公序良俗的殡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或向实行火葬的地区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殡葬经营服务主体生产、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此外,《规定》表示,殡葬经营服务主体不得实施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同业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服务对象与其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谎称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等。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规定》明确,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注意到,该《规定》发布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新规对减少焚烧冥纸造成的污染,倡导鲜花祭祀、网络追思等绿色方式,以及打击殡葬行业借迷信用品牟取暴利的行为将发挥积极作用。但也有网友指出,新规执行标准模糊:如何界定“封建迷信”?花圈、香烛等常见用品是否受限?目前缺乏明确细则。他们呼吁需清晰界定“封建迷信”范围,避免误伤合法民俗用品。政策初衷虽指向公益与文明,但民俗文化的传承需政策制定者更深入地倾听民众声音,执行过程中应避免“一刀切”。


记者: 梁成虎
编辑: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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