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同意成立山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原则同意《山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并同意成立山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供销社独资公司,列入省管企业范围,由省供销社直接监管。
《批复》同意将省供销社本级社有企业已确权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2456.64亩),通过作价出资方式(作价入股)处置后,以国有资本金形式注入山西供销集团,作为省政府注册资本金,并由省供销社代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意对省供销社涉改的7家集团公司进行清算核资、审计评估后,经省供销社党组批准后履行划转手续,作为山西供销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并按照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省政府要求山西供销集团坚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增强公益性服务功能,承担部分国家及省级化肥、农药、棉花、食盐等重要物资储备任务,促进全省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