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8月22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通知,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全力做好汛后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入汛以来,我省中北部和南部局部地区经历多轮强降水天气,部分区域土体含水量接近饱和,地质灾害叠加效应明显。结合气象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我省雨季结束较常年偏晚,汛后期仍有多降水和强对流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8月22日16时,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8月22日20时至8月23日20时,预计我省太原市、长治市、晋中市、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等6个市39个县(市、区)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黄色预警);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朔州市、晋中市、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等10个市49个县(市、区)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蓝色预警)。
通知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坚定扛牢政治责任,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始终保持临战状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深入分析研判辖区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压实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和隐患点“三个责任人”责任,强化隐患点精准管控和风险区全面防控。要加强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台站技防实效,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的精准度、覆盖面、时效性。加密对强降雨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核查力度,完善基层临灾预警“叫醒”“叫应”机制,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安全平稳度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