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也要研究好、利用好,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如何更好让文物“活起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文物活化利用。
政府主导
因地制宜推动有效利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
开放是原则
管理是底线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
价值阐释
是开放的核心目的
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