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活”起来:开放、利用与阐释的法治路径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1-09 22:19:10

要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也要研究好、利用好,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如何更好让文物“活起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文物活化利用。


政府主导

因地制宜推动有效利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


开放是原则

管理是底线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


价值阐释

是开放的核心目的

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

记者: 孙佳森 综合整理
编辑: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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