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2月24日,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月21日15时26分许,五台山台怀镇杨柏峪村村民史某某(男,40岁)上坟祭祀时引发火情。

火情发生后,景区专业扑救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扑救。经全力处置,明火于当日16时50分被全部扑灭。经勘查,过火区域为林地,面积约5亩,燃烧物主要为林下杂草,无林木损毁,未造成主要设施损失和人员伤亡。经公安机关调查,史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在此,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五台山景区严禁野外用火,禁止在禁火区吸烟、野炊、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升放孔明灯等行为。倡导广大游客和群众移风易俗,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文明祭扫方式。对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一律依法严惩;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