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两类重点群体,人社部门近日发布专项帮扶指南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10-28 10:19:51

就业是民生之本。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两类重点群体,人社部门近日发布专项帮扶指南,从对象认定、办理流程到可享受的政策服务逐一明确,为劳动者求职创业提供清晰指引。10月27日,山西晚报·山河+ 记者梳理了两份指南核心内容,分领域呈现关键信息。

就业困难人员:九类对象可申请认定,六项政策支持就业

哪些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指南明确,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凡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九类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认定: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或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残疾失业人员(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均处登记失业状态,每户限1人申请);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或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以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认定程序上,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查信息、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认定后可享受哪些政策?指南列出六项: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可享受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者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费者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自主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可申请;税收减免,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在扣减限额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非“终身制”。出现八类情形之一将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包括连续6个月及以上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偶然性质所得除外)、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除外)、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丧失劳动能力、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创业、入学死亡服兵役户籍迁出本省移居境外或被判刑收监执行、认定后失去联系且本人未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1年、其他已实现就业创业或登记失业被注销、其他不再具备认定条件的情形。

失业人员:先办失业登记,五方面服务保障到位

失业了怎么办?指南提示:先办理失业登记。凡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在内地就业后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失业登记有什么用?指南明确五方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费代缴、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价格临时补贴等;享受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补贴等服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政府认定培训机构提供免费或高额补贴培训项目,考核合格可获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就业困难帮扶,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帮扶台账,提供“一人一策”针对性帮扶并享受相应政策;其他保障与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办理渠道分线上线下。线下可前往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线上可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三晋通小程序、民生山西APP、12333APP、电子社保卡APP等渠道办理。

失业登记同样有“退出机制”。被用人单位录用、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死亡等情形,将注销失业登记。本人也可通过原登记途径申请注销。

针对求职者关心的“登记失业是否影响找工作”,指南明确回应:不会。失业登记信息仅用于政府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求职无影响。

人社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及时申请认定或办理登记,尽早享受相应帮扶政策。具体办理可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记者: 武佳
编辑: 郝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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