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7名户外爱好者因违规进入广西十万大山核心保护区徒步,夜里迷路被困,经救援才得以脱险。4月17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上思县林业局获悉,上思县相关执法部门已对此依法立案调查,并拟依法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4月11日21时许,7名结伴登山的爱好者在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迷失方向,被困山林之中。山上夜间气温较低,被困人员出现轻度失温和缺水现象,处境较为危险。当地消防和公安部门接到报警求助后,连夜展开救援。直至次日上午7时,7名被困人员才全部被转移至山下安全区域。
17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上思县林业局了解到,对7名户外爱好者违规进入广西十万大山核心保护区徒步的行为,已立案调查,拟依法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还将责令修复并追加处罚。这是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于2026年3月15日施行以来,上思县首例因擅闯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被立案查处的案件。

据介绍,涉案当事人擅闯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进行徒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该条例规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严格的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内,除极少数法定情形(如科研监测、应急救援等)外,禁止一切人为活动。徒步、露营、穿越、探险等行为,一律属于违法。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被困,虽然有关部门坚持“生命至上”原则予以救援,但当事人仍需依法承担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开展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违法修筑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上思县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上思县南部,地处十万大山北麓,是东南沿海唯一一个自然生态保护最为完好的国家森林公园,吸引大量游客前来游玩。2023年11月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广西防城港十万大山鸟类及两栖爬行类重要栖息地入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