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有网友反映,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第二中学在男生厕所内安装摄像头,引发学生不满和舆论关注。5月12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瓯海区教育局获悉,经核查,所涉设备为未通电的摄像头模型,并未实际启用。目前,学校已将全部设备拆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网传截图显示,摄像头安装于厕所内墙上。有学生称,设备大约于上周三、周四安装,全校6个男生厕所中,有5个装了“监控”,仅教师专用厕所设有密码锁,学生无法进入;而女生厕所则未安装任何设备。




据校方解释,此举系“无奈之举”——因屡有学生在厕所内抽烟、破坏蹲坑门等公共设施,校方希望通过安装设备起到震慑作用。有学生反馈,安装后相关行为确实有所减少。但此举也引发广泛争议:部分网友认为厕所属高度私密空间,安装摄像头涉嫌侵犯学生隐私;也有声音表示,若真存在欺凌、抽烟等问题,适度监控或有必要。


公开资料显示,梧田第二中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学校,曾获评“全国教育学会适合学生发展的学校”“全国篮球特色学校”“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5月12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多次拨打梧田二中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联系瓯海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证实:学校已将涉事摄像头全部拆除,该局亦就此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指出:经查,梧田二中为维护校园秩序、警示学生损毁公物等不良行为,在男厕公共区域安装了不接电的摄像头模型。目前,所有设备已拆除。教育局已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通报同时承认,此次事件暴露出学校在校园管理中存在法律意识不足的问题,也反映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日常管理监督指导不到位。下一步,教育主管部门将以此次事件为警示,进一步规范辖区学校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事件近年在全国多地反复出现:


2026年3月,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某校在男生厕所天花板安装摄像头(距地约4米),称用于防范抽烟、打架。当地乡政府教育办介入后责令立即拆除,并重申严禁在厕所、宿舍等隐私区域安装监控;


同月,河北献县某中学以“防欺凌、防抽烟”为由在厕所装摄像头,引发舆情,当地教育部门要求拆除并开展专项检查;


2025年2月,广州番禺区某中学在男厕安装摄像头,因位置靠近厕格引发学生不满,校方随后紧急拆除。


这些案例共同反映出一个治理困境:学校试图通过技术手段遏制不良行为,却屡屡触碰隐私保护红线。


法律层面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受法律保护;《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亦明确规定,卫生间、更衣室、宿舍等私密场所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经权利人明确同意。


专家指出,真正的校园治理不应依赖“监控威慑”,而应通过教育引导、制度建设与师生共治来实现文明养成。用牺牲学生尊严与隐私换来的“秩序”,既不可持续,也不合法。



记者: 梁成虎
编辑: 李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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