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速过快、车重超标、非法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不小隐患。自4月15日太原交警启动“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近三个月的持续治理让路面通行秩序明显改善,市民守法意识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拟提交本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些举措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哪些改变?7月7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对此进行走访。

  

速度与里程的“诱惑”:

谁在骑不合规车?

  

住在太原东山附近的建筑工人张师傅,每天要骑行约十五公里到市区的工地。他骑的黑色电动车是两年前花三千多元买的。“老板说这车劲儿大,能跑六七十码,续航也长。”张师傅坦言知道这车可能“不合规”,但“每天来回三十公里,要是买个跑得慢的,路上得多花好长时间”。

  

张师傅的情况并非个例。太原东西山两段地形起伏,不少居住在附近的市民反映,合规的48V电动自行车“爬坡吃力”。当合规车辆无法满足日常出行需求时,部分人便转向了动力更强、续航更长的超标车型。究竟什么样的人群在选购超标电动自行车?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调查发现,主要集中在三类群体。

  

第一类是长距离通勤族。太原城市框架不断拉大,不少市民工作地与居住地相距甚远。合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二十五公里、续航有限的设定,难以满足他们的出行需求。第二类是外卖、快递等配送从业者。对这部分群体而言,时间直接关系收入。尽管行业主管部门正推动配送车辆合规化,但仍有不少骑手驾驶不合规车辆穿行于大街小巷。第三类是对车辆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年轻人。在一些社交平台上,“解速”“改装”等成为热门话题。拆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机、加装大容量电池,这些操作让电动自行车轻松“变身”为时速五六十公里的“电摩托”。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市内几家电动车销售店。一家店铺的老板透露,“很多顾客进店第一句话就问‘这车能跑多快’,你要是跟他说合规车只能跑二十五码,人家扭头就走。”他表示,厂家出厂的都是合规车,但“有些顾客买回去自己改,我们管不了”。

  

更令人担忧的是,不少车主对车辆是否合规毫无概念。在记者随机采访中,多位电动自行车车主表示“不知道还有这么多标准”。

  

整治在行动

路面严查与源头治理并重

  

4月15日,太原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牌上路、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行为,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依法查扣。

  

行动启动以来,交管部门采取“定点查纠+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执勤点,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逐一检查。同时,全市设置5个重点路口管理岗,对电动自行车提供现场办理登记注册服务。据统计,截至目前交管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3106起,劝导教育1.39万起,查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57辆。经过持续整治,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从整治前的不足40%提升至80%以上,实现了质的飞跃。

  

除了路面严查,交管部门还注重从销售源头加强监管。前期,交管部门对全市25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了摸底排查,为源头管理奠定基础。7月初,太原市交警部门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检查。

  

立法跟进

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在路面整治和源头治理持续推进的同时,相关立法工作也在加紧进行。

  

6月1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初审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拟提交2026年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2日。

  

草案明确规定,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不得晚于2030年12月31日。过渡期截止后,悬挂临时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在处罚方面,草案设置了分级机制:未佩戴头盔、违规载人、逆行等轻微违法,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无牌上路、闯红灯、醉驾骑行,最高罚款五十元;驾驶改装、加装车辆上路,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拼装车辆上路,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车辆。

  

此外,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电动自行车,不得破解防篡改设计、改装电动机或控制器,不得拆除或改动限速装置。禁止销售拼装或者违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对于已经取得号牌的存量车辆,草案规定原号牌继续有效;未取得号牌的,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登记。在省外取得临时通行号牌但已超过其过渡期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何为“不合规”

国家标准明确五大指标

  

那么,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才是合规的?这需要依据国家标准来判断。

  

目前,电动自行车执行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标准在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防火阻燃、防篡改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的技术要求。根据该标准及相关规定,合规电动自行车需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核心指标。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二十五公里每小时。新标准维持了2018版标准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即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增加了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整车质量符合分类型限值。使用铅酸蓄电池的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应小于或等于63千克;使用其他类型蓄电池(如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应小于或等于55千克。这一调整是新标准的重要变化之一,将铅酸蓄电池车型的重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以增加续航里程及实用性。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已限定电机功率在400W以内,新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电动机性能要求,增加了电动机空载反电动势以及电感值差异系数等指标,确保电动机在输入电压达到最大时车速也无法超过25km/h,同时允许电动机短暂输出较高扭矩以应对短距离爬坡等特殊工况。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四十八伏。这是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使用60V、72V等超压非标电池的车辆均属于不合规车辆。

  

车辆必须取得CCC认证及产品合格证。电动自行车整车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均需独立取得CCC认证。自2025年9月1日起,生产、出厂且在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新国标要求,并取得新国标CCC认证。消费者选购时需重点核查车辆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及标志,并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书有效性。

  

此外,新标准还强化了多项安全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性能;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根据车型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增加了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无牌上路需尽快登记

  

整治行动中,交警发现不少电动自行车仍处于无牌无证状态。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还没有上牌,请尽快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登记上牌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车主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车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有效的CCC认证证书;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其中购车发票需注明购买者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发票备注栏内需注明购买车辆的整车编码和电动机编码等必要信息。

  

现场办理流程为,车辆到场查验,查验项目包括“一车一池一充一码”核验;登记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申请人填写相关业务申请表;查验合格后采集信息予以系统登记并发放牌证。

  

补牌补证方面,车主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需到场进行查验比对,填写业务申请表后予以办理并出具凭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曾在外埠办理过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的车辆所有人,需在原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后,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要求办理注册登记。

  

可以办理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补牌补证、注销的单位有:交管支队八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九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一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十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阳曲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清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古交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娄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尖草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下元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北张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丈子头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金桥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顶好市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体育路市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小刀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其中,交管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只办理补牌补证和注销两项业务,其余单位3项业务均可办理。





记者: 杨晶
编辑: 张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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