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山西全体业主!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权益、收费标准

都明确了——


山西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将于2026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11月27日,山西省人大网发布最新法规,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八章七十七条,内容涵盖物业服务区域、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使用维护、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针对实践中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条例》创新设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在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未能成功选举产生业委会等情况下,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并推动产生正式的业主委员会。


在规范物业服务方面,《条例》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承接查验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需在小区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等信息。同时明确禁止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针对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当为邮件投送、网约配送等提供便利。详细列举了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的行为,包括擅自改变承重结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高空抛物等,并明确了相应的投诉举报渠道。


《条例》还强化了监督管理,要求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的违法行为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业内人士表示,随着2026年1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山西省物业管理将进入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总投资近4亿元 

太原这所大学两个校区

将迎来新建项目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虎峪校区坐落在迎泽西大街南北两侧,见证了一代代太理学子的成长也见证了城市的发展。


近日,官方发布了太原理工大学迎西、虎峪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的招标计划。


项目招标人为太原理工大学,计划招标内容为设计; 施工;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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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峪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总投资14463.35万元,本项目拟新建1栋学生宿舍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3871.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2092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948.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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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西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总投资24847.71万元,本项目拟新建2栋学生宿舍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423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4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00.00平方米。除这两个校区外,太原理工大学还有明向校区位于榆次大学城,共三个校区。



太原市3条新建道路获得规划许可


11月27日,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告了西峪路西侧20米规划路、地铁1号线龙兴街站出口配套道路、光华街北侧30米规划路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此举预示着这3条道路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西峪路西侧20米规划路用地位置:北起九院沙河南岸,南至光华街,用地面积:13952.55平方米,土地用途:城市道路用地;地铁1号线龙兴街站出口配套道路用地位置:南起龙兴街北至现状路,用地面积:9423.91平方米,土地用途:城市道路用地;光华街北侧30米规划路用地位置:西起西苑南路,东至西峪路,用地面积:34136.95平方米,土地用途:城市道路用地。


这3条道路或临近快速路,或临近地铁线路,建成后不仅便捷周边居民出行,对进一步完善太原市路网,发挥现有道路、交通模式作用,均有十分突出的意义。



封闭施工!

太原多条公交线路调整


因太原唐槐路(正阳街—太榆退水渠)封闭施工,11月29日起,途经该路段的多条公交线路临时调整。


具体为,304路、912路去程嘉节停车场发车,原线行至武洛街唐槐路口后,临时绕行武洛街、大昌南路循原线运行。304路回程原线临时绕行大昌南路、武洛街循原线运行。912路回程(榆次—嘉节停车场方向)不调整。


881路去程嘉节停车场发车,原线行至通达街坞城南路口后,临时绕行武洛街、大昌南路循原线运行。回程原线临时绕行大昌南路、武洛街循原线运行。


877路内环、G6路去程唐槐停车场发车,原线行至唐槐路绿廊北街口后,临时绕行绿廊北街、大昌南路、武洛街、唐槐路循原线运行。877路外环、G6路回程原线行至唐槐路武洛街口后,临时绕行武洛街、大昌南路、绿廊北街循原线运行。


921路去程嘉节停车场发车,原线行至唐槐路武洛街口后,临时绕行武洛街、大昌南路、汾东大街、唐槐路、金谷路循原线运行。回程原线行至唐槐路汾东大街口后,临时绕行汾东大街、大昌南路、武洛街、唐槐路循原线运行。(来源:太原晚报)



今年以来

多地持续调整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不断拓宽使用场景——


多地物业费可用公积金“买单”


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正逐渐成为趋势,让公积金制度从“购房专项”向“居住保障”迈出了关键一步。


年内超10城推行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新政


据中房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已有湖北省宜昌市、潜江市、荆州市、天门市,江苏省泰州市、昆山市、苏州市,贵州省遵义市、六盘水市、黔南州,湖南省岳阳市、安徽省滁州市等12城推行了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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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各地支持公积金提取支付物业费的金额基本在每年2000元-1万元不等。其中,江苏省泰州市以1万元/年/套的上限成为额度最高的城市,且支持跨年度或多年度提取。湖北省天门市、潜江市,安徽省滁州市额度为5000元/年/套。贵州省六盘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年/户,贴合当地住房消费水平。而江苏省苏州市和昆山市未设置固定提取上限,明确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物业费总额。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贵州省遵义市是阶段性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每个职工家庭每年可选择一套住房提取物业服务费,同一套住房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000元。


事实上,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政策并非今年首创,去年贵州省贵阳市、铜仁市,湖北省咸宁市等城就已推出过相关政策。


更好发挥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减负、加强消费激励,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业内普遍认为,将物业费纳入可支付清单,使得公积金使用场景进一步拓宽,此类灵活化的公积金运用方式,不仅切实减轻了居民家庭日常支出压力,也有助于促进住房消费与资源合理配置。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此类政策深度挖掘公积金的潜在效能,有效减轻了居民家庭物业费支出负担,更为稳消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回溯政策演进,从部分地区曾明确禁止公积金用于物业费支出,到如今多城密集落地支持政策,意味着公积金使用范围正从购房、租房等核心住房消费领域,向物业费等高频日常住房支出延伸。


编辑: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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