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6:30,62岁的韩师傅换上保安制服,走进太原市小店区一个老旧小区的门卫室。登记进出车辆、收取临时停车费、巡逻……白班夜班轮换,一个月休4天,月工资2600元,包住不包吃。“年纪大了,夜班熬人,但没办法。”他说。
  

韩师傅是吕梁人,来太原之前在老家种地,一年到头落不下几个钱,4年前经老乡介绍,做了保安。工厂不要,工地不要,超市也不要,“人家一看身份证就说年龄‘超了’”。他说自己这个岁数,有人要就不错了。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3亿人。据测算,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一线务工的超龄劳动者,在8720万人到1.2亿人之间。他们活跃在保安、保洁、家政、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太原,从老旧小区的门卫室到写字楼的保洁队伍,从医院的护工到家政公司的派单员,银发劳动者的身影随处可见。
  

他们知道自己“超龄”,也知道打工没有合同、没有工伤保险,但家里需要帮衬,儿子要还房贷,孙子要上学,老人要赡养。出来干,多少能帮一把。

  

被年龄挡在工作岗位门外的人

  

韩师傅今年62岁。按法定退休年龄,他早就“超龄”了。来太原之前,他托了好几个老乡打听门路。“我们这个岁数,没人介绍连门都摸不着。”4年过去了,他心里始终没底,“说不准哪天就不用你了,年轻人来了就得让位。”
  

韩师傅的担忧并非没有依据。和他同龄的刘满囤是太原清徐县人,以前在建筑工地干钢筋工,干了十几年。去年夏天,工地通知他“超龄了,不能再干了”。之后他去找工作。“人家第一句话就问多大岁数,一听六十多了,摆摆手就让我走。”刘满囤试过工厂、仓库、超市,没有一家要他。现在他只能打零工,扛水泥、搬沙子、拆墙清运垃圾,一天能挣150元就算不错了。有时候连着好几天没活儿,坐在路边从早等到晚,一分钱进账都没有。
  

在太原,像刘满囤这样被工地清退后流入零工市场的超龄工人不是少数。建筑行业的“60岁红线”始于2021年前后,各地陆续出台规定,限制或清退超龄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政策本意是出于安全考量,随着年龄增长,劳动者身体机能、反应速度普遍下降,建筑业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企业将岗位限制等同于年龄限制,搞起了“一刀切”。
  

在太原,不太“卡年龄”的长期工作机会不多,物业公司算是少数例外。一家物业公司经理说,保安和保洁岗位会招收60多岁的人员,“有的在小区里干了很多年,业主也比较信任他们”。但这样的岗位毕竟有限,更多超龄工人只能流入零工市场,日结日清,干一天算一天。
  

“我们不会开车,送外卖也跑不快,工地又不要,只能摆个摊,打个短工。”一名在太原打零工的超龄工人说,“我们没有退休金,没有存款,就剩这一身力气。你不卖力气,还能干什么?”
  

干了活,不一定拿得到钱

  

韩师傅入职时签了一份“劳务协议”,两页纸,上面写了岗位、工资和考勤要求。“当时也没多想,人家让签就签了。”他说。
  

在超龄劳动者中,这已算“正规”,更多的人连一纸协议都没有。太原一家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派单的上门保洁员中超过退休年龄的占了一多半,大部分人没有任何书面约定,就是口头派单,按小时结钱。
  

干了活不一定拿到钱,这是超龄劳动者最怕的事。55岁的老王在太原一家家政公司做上门保洁,公司派单,按小时计酬。公司对外报价每小时50元,到她手里差不多40元。今年4月,公司派她给一名客户做了4次深度保洁,一共16个小时,工钱640元。客户说钱已经付给公司了,但公司一直拖着没给她。
  

老王给经理打电话,对方说财务在走流程。走了一个月还在走,她去公司找了3次,每次都被告知“再等等”。最后一次去,公司大门锁了,说搬地方了,新地址也不告诉她。
  

老王去了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问她要合同,她拿不出来。“我们做家政的,都是公司微信上派单,哪有合同?”她后来也想过算了,但600多元钱是她跑了4趟客户家的辛苦钱。“一天干下来腰都直不起来,这个钱不能说不要就不要。”老王不是第一次被欠薪了,之前也有过几次,金额都不大,最后都不了了之。
  

55岁的老郑也在太原一家机构当保洁员,已经3个月没领到工钱了。“本来每个月应该给我转2500元的,现在一分没拿到。”她不想走,因为年龄大了不好找工作。她想再干几个月看看,再拿不到钱就去找律师。但紧接着,她又不安地问:“我们也没签合同,有监控行不行?”不过律师说,监控只能证明你在那里工作过,但不能证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这些关键内容。没有书面合同,举证难度非常大。
  

超龄劳动者维权最大的难点就是“没有合同、没有证据”。劳动监察介入缺乏依据,仲裁和诉讼更是无从谈起。很多时候,工作人员只能帮忙打电话调解,但对方不配合的话,也没有强制手段。
  

出了事,没人管

  

比欠薪更让人揪心的,是受了伤没人管。
  

66岁的任师傅是太原杏花岭区一个老旧小区的保洁员,负责3栋楼的楼道清扫和垃圾清运。去年冬天,他搬运垃圾桶时滑倒,摔伤了右腿膝盖。物业公司派人送他去了医院,付了急诊费,之后再没管过。“医生说膝盖韧带损伤,要休养,后续治疗还要花钱。”任师傅找公司,公司说他是“临时工”,没有工伤保险,让他自己想办法。
  

任师傅说那天他蹲在地上搬垃圾桶,地面结了薄薄一层冰,脚下一滑整个人就栽下去了,膝盖当时就肿了起来,疼得站不起来。同事把他扶到门卫室坐着,给主管打了电话。主管来了,看了一眼,开车送他去了附近的一家医院,挂了急诊,付了挂号费和检查费就走了,后面再没出现过。任师傅最后自己掏了三千多块医药费。腿没完全养好,走路还有点跛,他不敢再找公司,怕连这份工作也丢掉。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多数地区对超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持否定态度。一旦出事,劳动关系是否成立、能否认定工伤、谁来赔,往往成为争议焦点。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每年约有5万件涉及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争议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56岁的老刘在太原一家家政公司做上门保洁,每天骑着电动自行车穿梭在太原各个小区之间。去年有个同事骑车去客户家路上摔了,手骨折了。公司说不是他们的责任,“说她不是正式员工,是自己路上不小心”。休了两个月,一分钱赔偿没有,医疗费自己掏。
  

记者问老刘,你们公司给买意外险吗?她说不知道,“没听人提过”。她骑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也很小心,但“路上车那么多,你不撞别人,别人撞你,谁说得准”。一位劳动法律师说,超龄劳动者没有合同、没有社保,一旦出事,用人单位往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即便诉至法院,诉讼周期漫长,超龄劳动者等不起。
  

“最怕出事。”这是每个超龄劳动者的心里话。
  

面对权益,他们是“沉默”的群体

  

采访中记者发现,超龄劳动者最关心的是工资能不能按时发。至于其他权益,有人不清楚,有人不敢问。
  

53岁的老吕在太原一家园区做保洁。身边三十多名同事,基本都是超龄劳动者。她每天上午7点上班,下午3点半下班,中午休息一个多小时。她签的合同里有一条:“已达退休年龄,甲方无需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也无需承担《劳动合同法》里用人单位的义务。”老吕说,她每月拿2740元报酬,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根本没细看,“那么多字,谁看得懂”。前两个月她听说园区里别的保洁员在议论社保的事,才把合同翻出来看了看,看到那条免责条款,心里咯噔了一下。但她没有去找公司理论,“怕人家嫌我事多,不让我干了”。
  

在太原做保洁的老刘干了快3年,从没签过合同。她说:“公司说我们都是临时派单,签什么合同?可公司说扣钱就扣钱,客户投诉了不分青红皂白先扣我一半工钱。”
  

有些超龄劳动者甚至觉得,“年纪大了,少点保障很正常”。他们不觉得自己被亏欠了什么,甚至主动放弃了本该主张的权利。“不签合同就不签吧,有活干就行。”一名保洁说,“我们这个岁数,还挑什么?”
  

超龄劳动者主要集中在低技术门槛、劳动密集型及基础服务类行业,物业保洁、安保值守是最主要的领域。这些岗位用工需求相对灵活,与超龄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匹配度较高。但灵活的另一面,是保障的缺失。说到权益,他们是“沉默”的群体。
  

我国首部超龄劳动者权益规章出台

  

2026年7月1日,《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新规突破了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捆绑的设计,将工资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险、争议处理等核心权益延伸至超龄劳动者群体。
  

根据《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于韩师傅们来说,这意味着他们不再是被法律遗忘的角落。从7月1日起,用人单位不能再以“超龄”为由拒绝签订用工协议,不能再以“劳务关系”为借口逃避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福利,而是强制义务。
  

下班时间到了,韩师傅摘下帽子,揉了揉肩膀,拿着保温杯走出门卫室。他听说了新规,但不清楚具体内容。“听说以后要给我们上保险?”他问了一句,又笑了,“也不知道能不能落到我们头上。”
  

太原街头车流不息,无数个“韩师傅”正结束一天的劳作。他们知道自己“超龄”,也知道自己打工没有合同、没有工伤保险,但他们不愿“退休”。好在,对韩师傅和无数个和他一样的银发劳动者来说,这部新规已经让改变开始。


(文中超龄劳动者均为化名)


记者: 杨晶
编辑: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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