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凌晨4时偷走,4时30分送回,6时回来张望,7时再次偷走。一台运动相机,让王某杰在一个清晨里往返三次,最终他还是没管住自己的手。8月13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晋城城区警方获悉,王某杰因盗窃已被依法行政处罚,被盗相机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7月27日凌晨4时许,王某杰路过某酒店门口,发现一辆黑色踏板摩托车后备厢没锁。他环顾四周,伸手将里面的一台黑色大疆牌灵眸运动相机拿走,匆匆离开。或许是心里不踏实,或许是担心被发现,半个小时后的4时30分,王某杰又折返回来,把相机放回了后备厢,转身走了。早晨6时,天色渐亮,他第三次出现在酒店附近,远远张望,绕着走了一圈,观察周边动静,确认一切如常。7时,他还是没忍住,再次打开那辆车的后备厢,把相机揣进怀里带走。随后以6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二手数码产品店。失主魏先生发现相机不见后报了警。办案民警调取周边公共视频,发现王某杰在清晨时段多次出现在案发地附近,行为反复、形迹可疑。结合被盗物品特征和可能的销赃渠道,警方很快锁定了王某杰,并于8月10日在南大街一剧场内将其抓获归案。目前,王某杰因盗窃已被依法行政处罚,被盗相机已追回并发还魏先生。
  

折腾了一个清晨,往返了三次——60元,是这台相机的最终成交价,也是他掂量了反复了最终还是犯错的代价。警方提醒:停车离开前一定要检查后备厢是否锁好,摩托车坐垫下的储物空间、电动车后备厢都不是“保险箱”,相机、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随身带走,别给惦记的人留机会。二手物品回收经营者也要留个心眼儿,来路不明的物品做好登记,发现可疑及时报警。晋城城区警方表示,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每一起案件都关乎群众的切身感受。


记者: 辛戈
编辑: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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