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曝光3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9-16 16:27:53

山西晚报·山河+讯  9月16日,太原市安委办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6年6月2日,太原市清徐县公安局柳杜派出所根据线索,在清徐县东青堆村一处废弃厂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8436箱。经查,涉案人员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非法囤积烟花爆竹准备销售牟利,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2人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全部依法收缴。


案例二:2026年6月2日,清徐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与西谷派出所联动出击,在清徐县西谷乡东木庄村某厂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49箱。经查,涉案人员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非法囤积烟花爆竹准备销售牟利,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全部依法收缴。


案例三:2026年6月26日,太原市清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东于派出所联合开展行动,在清徐县307国道油房堡段一门面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00箱及礼花弹、礼花弹发射筒、燃放引线、作业引爆器等危险装置、危险物质。经查,当事人对非法储存危险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危险物质已全部依法收缴。


安全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不具备防爆、防火条件的场所大量堆放烟花爆竹,摩擦、高温、静电都可能引发燃烧爆炸,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属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太原市安委办鼓励全民参与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方式:110。


记者: 薛建英
编辑: 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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