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韩玉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11-03 17: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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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韩玉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玉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韩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验收、工程款项结算、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李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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