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山西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原则同意《山西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到2035年,山西省黄河流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91.7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25.4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44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267.44平方千米以内。
《规划》是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山西省黄河流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统筹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保障国家能源与粮食安全,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更好支撑山西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
《规划》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沿黄流域、汾河流域、沁河流域、涑水河流域协同发展,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上下游和左右岸等区域的协同联动,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筑牢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高水平建设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资源型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引领区,构建内陆开放合作新高地。
《规划》旨在巩固汾渭平原农产品主产区和吕梁山、太行山等特色农区建设,拓展有机旱作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保障黄河流域多样化农产品供给,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科学优化村庄布局,支撑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