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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山河+讯  12月29日上午,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期间忻州市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忻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武革慧进行发布,忻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爱国,忻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符莉,忻州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侯国富分别回答记者的提问。忻州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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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武革慧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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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武革慧介绍,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十四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更好发挥民政部门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职能作用,着力将民政的“民生清单”变成百姓的“幸福清单”。 


一、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我市基本建成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困难群众保障方面,3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农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584元、478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9.36%和14.26%,年均发放救助金13亿元、保障23万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境儿童保障方面,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均纳入保障和关爱服务范围,连续提高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405元、2110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40.5%和40.7%,年均发放资金1700余万元,有效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老年人和残疾人方面,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近1000名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84000名老年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近4亿元,惠及85674名残疾人。


二、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养老服务方面,以市委市政府层面出台《忻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搭建起比较完备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框架。实施419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554个、提档升级169个,完成市老年公寓委托运营和28个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16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1个标准化社区食堂建设,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龄工作方面,完成全市老龄工作机构改革,调整充实市老龄委组成人员。开展新时代“三晋银龄行动”,组织“敬老月”系列活动,宣传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营造孝亲敬老浓厚社会氛围。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促进养老消费,助力“银发经济”提速发展。


三、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更加优化。婚姻服务方面,“十四五”期间办理婚姻登记87875对,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2025年1月1日实现“省内通办”的基础上,5月10日起实现“全国通办”,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殡葬服务方面,14个县级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部投运,建成126个乡级、45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效;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5项基本服务费用在殡仪馆内直接减免,有效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按照建机制、织密网、兜底线的要求加强救助管理,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求必救、应救尽救、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五年来,共救助25401人次,运用人脸识别和DNA比对等科技手段成功寻亲266人,集中落户安置46人,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区划地名方面,完成3条省界、5条市界、26条县界联检,变更乡级行政区划41项,乡级政区减少27个;扎实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累计命名街路巷7491条,设置维护乡村地名标志3600余个,安装门楼(户)牌69000多块,采集录入地名及兴趣点信息11913条,构建起覆盖全面、信息准确的乡村地名数据库,有效服务群众出行、快递进村和乡村振兴。


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1156个;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单位减负614万元,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2323人。福彩销售方面,累计销售8.3亿元,筹集公益金2.4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各项公益项目的建设和运行。

下一步,全市民政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贡献民政力量。此次新闻发布会由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忻州市新闻中心承办。省、市主流媒体记者20余人应邀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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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一、问:据有关统计数据,忻州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请问:“十四五”期间,我们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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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张爱国(忻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爱国):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78.65万人,较2020年末增加11.32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由21.98%上升至26.08%;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57.22万人,较2020年末增加9.35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由15.63%上升至18.98%。我市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占比高于同期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呈现多重人口挑战交织、城乡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高龄化趋势显著等特点。


“十四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发展养老服务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聚焦主业、事业、产业、专业、行业“五业”,着力推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涉老政策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市委、市政府印发《忻州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财政支持、设施配建、机构运营、人才培育等方面不断细化落实举措,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确保了顶层设计能够精准落地,形成政策合力,为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速推进。连续6年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财政投入1187万元,建成28个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16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1个标准化社区食堂,提档升级169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增床位1200余张,全市养老服务场所床位总数达到15543张,辐射服务老年人6万余人。进一步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满足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连续4年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级财政投入500万元,重点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提升照护能力。全市培育养老服务从业人员3000余人,重点满足失能、高龄、残疾等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需求。新增护理型床位1000张,有效增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料护理能力。


四是养老综合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发布忻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21项具体政策措施。完成419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22157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为1268名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助餐补贴14.16万元。为20名符合条件的护理员落实入职奖励25.8万元。全面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制度,惠及8.4万名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底线更加坚实,老年人获得感持续增强。


五是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开展新时代“三晋银龄行动”,全市组建15支“三晋银龄老年志愿服务队”,招募志愿者244名,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0余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居家适老化产品给予30%的补贴,最高可享受1.8万元,累计销售订单金额67.18万元,有效激发了银发消费潜力。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主线,聚焦机构安全监管、城乡社区服务、邻里互助提质、护理人才队伍建设、银龄行动赋能、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六大重点,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让老年人安享健康、舒心、有尊严的幸福晚年。


二、问:社会事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保障,更是民生冷暖的直接体现。请问:“十四五”期间,我市在社会事务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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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莉(忻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十四五”期间,忻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社会事务体系不断优化,在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助残等领域全面发力,服务质效明显提升。


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结婚登记、户口迁移、生育登记实现一次联办,婚姻家庭辅导室、结婚登记颁证厅实现县级全覆盖;以岢岚县创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县为契机,大力倡导婚事新办简办,婚俗改革逐步深入人心。


二是殡葬改革和管理迈上新台阶。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力推动殡仪馆建设,新建(改扩建)13个殡仪馆、完成1个殡仪馆民营资本回购,实现“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加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力度,建成14个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26个乡级公益性公墓、45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基本可以满足群众未来20年安葬需求。落实惠民殡葬减免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制度,群众治丧负担明显减轻。


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常态化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及寻亲服务,五年来,累计救助25401人次、护送返乡309人、帮助寻亲266人、落户46人,实现长期滞留“清零”、短期滞留“动态清零”。


四是残疾人关爱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扩面提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6元提高到8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9元提高到109元,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54.5元。经从省级部门了解,2026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同步调整至每人每月122元,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61元。


下一步,我们将锚准我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地、循环经济聚集地、自在康养目的地、幸福宜居中心城区”的战略定位,对标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民政优质服务。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深入推进婚俗改革,以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强化残疾人服务保障,探索可持续的“精康融合”发展模式。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坚持公益属性,强化综合监管,促进基本服务均等可及。


三、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请问:“十四五”期间,我们忻州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取得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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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侯国富(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侯国富):


“十四五”期间,忻州始终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5年来,相继出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体认定办法,形成按照困难程度分层管理、困难类型分类施策的救助格局,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兜住底”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救助实效。依托“自主申请+主动发现”“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工作机制,会同农业农村、医保、残联、卫健、人社、教育、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重点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因病、因残、因学致困家庭开展摸排,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今年,全省推出“晋心救”救助服务小程序,实现“掌上办”“指尖办”,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20.1万名低保对象、2.3万名特困人员、6396名低保边缘对象、222名刚性支出困难对象,“兜准底”的举措更加有力。


三是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5年间,市政府在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3次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20年底的每人每月398元提高到478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14元提高到584元,同时联动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3次提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确保各类保障对象救助补助标准与全市年人均消费支出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上涨等情况相适应,5年间,全市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共支出65.5亿元,“兜牢底”的成效更加明显。


四是积极发挥政策兜底作用。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19.8万人,其中保障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1.6万人、防返贫监测对象1.6万人,占农村总保障人口的67%;全市现有脱贫人口和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46万人,兜底保障对象13.2万人,占比29%,在巩固衔接中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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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聚焦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织密扎牢忻州市民生保障安全网,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 赵德伟
编辑: 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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