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11月4日上午,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太原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该《条例》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太原市城市更新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条例》确立了“先体检、后更新”的科学机制,不搞大拆大建,将重心放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微更新”与“补短板”上。同时,为了让更新更精准,市、县政府将定期对住房、小区、社区、街区等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对症下药。
在具体的更新任务中,《条例》明确细化了多项民生福祉:除了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重点将改造提升燃气、供水、供电、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优先补齐养老托育、公共医疗、全民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公共场所适老化、适儿化和无障碍改造;支持具备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及周边区域连片改造,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此外,《条例》还提出统筹利用桥下、地下等空间缓解停车难,推进海绵城市与韧性城市建设,并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的保护活化利用。
城市更新不再是政府的“独角戏”。《条例》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涉及单一物业权利人的项目,由权利人自行确定实施主体;涉及两个以上业主的,则通过协商或者表决的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涉及公共利益确需实施的,政府将充分征询意见并依法公示,让居民真正参与到家园的规划与建设中。同时,《条例》鼓励规划师、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咨询,让更新更具科学性与人文关怀。
在资金保障方面,《条例》明确,除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外,还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投资、建设、运营等方式参与城市更新,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随着《条例》的落地实施,太原市的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提升等工作将迎来更加完善的法治护航,切实将法治力量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力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