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3月10日,朔州市教育局通报表扬中学生秘加宁面对突发火情,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的事迹,并号召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广大学生向秘加宁同学学习。
今年2月23日晚,朔州市第四中学校初二学生秘加宁在朔州市平朔生活区五区75号楼附近,面对突发火情,临危不乱、果断处置。当时,墙角堆积的纸片等杂物意外起火,火势迅速蔓延至墙边,情况十分危急。秘加宁迅速使用灭火器,科学规范地扑灭了明火,避免了火势进一步扩大,有效保护了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其见义勇为行为经朔州市朔城区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依据《山西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予以正式确认。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榜样,3月6日,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向秘加宁同学颁发荣誉证书,表彰他面对火情沉着冷静、学以致用、果断灭火的英勇表现,并授予他“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员”荣誉称号。秘加宁同学的事迹经新华社官方账号、“学习强国”等平台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成为全市中小学生学习的榜样。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秘加宁同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青少年的责任与担当,不仅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崇尚正义、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展现了朔州学子崇德向善、勇敢无畏的精神风貌。
为此,中共朔州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朔州市教育局决定对秘加宁同学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号召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广大学生向秘加宁同学学习。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秘加宁同学在面对突发险情时,没有犹豫退缩,而是勇敢地冲在前面,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少年的担当。秘加宁同学在火情面前沉着冷静,科学规范使用灭火器材,有效控制火势,避免了更大损失。既要有见义勇为的勇气,也要具备自我保护、科学施救的智慧。学习他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秘加宁同学的义举源于学校的日常管理培训和个人日常品德修养的积累,体现了他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朴素情怀。要引导广大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在学习和生活中互帮互助、团结友爱,让友善和担当成为校园最美的风尚,真正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