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浙江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纸《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在业内引发轩然大波——该通知要求市场内所有经营户及配偶、子女、父母等关联人员均不得参与安徽滁州新开业水果市场的经营活动,违者终止合作、没收保证金。因被指涉嫌“二选一”垄断及过度管辖,事件经网络曝光后迅速引发公众质疑。


5月26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该局介入约谈督促,海广兴公司于5月25日晚发布声明,正式收回争议通知并公开致歉。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多方核实获悉,此事源于5月22日滁州水果市场正式开业。作为皖东地区规模最大的专业水果批发市场,滁州水果市场坐落于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地处合肥、南京两大都市圈交汇核心区位。项目一期占地403亩,总投资约15亿元,规划配套标准化经营档口800间。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该市场旨在打破长三角西翼果品依赖二次中转的流通瓶颈,目前已吸引44家全国知名果品品牌及164家区域龙头商户入驻。


然而,因嘉兴与滁州两地相距较近,同业竞争加剧,引发嘉兴海广兴市场部分经营户担忧。5月22日,浙江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凡在嘉兴水果市场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入驻的经营户,以及经营户关联人员(如配偶、子女、父母等)、经营户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经营主体,一律不得在滁州水果市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等各类经营活动。”通知还载明:“一经查实……将立即终止该经营户在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的经营合作资格,无条件解除经营合同,收回相关经营权,并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等所有费用。”


该通知流出网络后,不少网友直指其属“霸王条款”。法律界人士指出,将限制范围扩展至经营户亲属,涉嫌构成不合理的排他性条款,可能违反《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的相关规定。


5月26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致电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已介入处理,具体情况以情况通报为准。据该局发布的情况说明,5月22日滁州水果市场开业后,因两地同业竞争引发现有经营户强烈反映,海广兴公司遂发布上述通知。针对通知中表述用词不当及不够严谨之处,该局已于5月24日约谈企业并督促整改。



随后,山西晚报·山河+记者多次致电浙江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未接通。但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注意到,5月25日,海广兴公司发布公开声明,宣布收回上述通知。声明称,5月21日有大量商户联名提出诉求,希望“有效管控”跨市场经营行为。公司出于维护经营户利益的初衷,于次日仓促发布禁令,但“未经董事会正式审议批准,属流程失误”,且“用词不当、存在过度限制”,已造成社会误解。


声明中,海广兴公司就此事郑重道歉,并表示将严格遵循合规程序,以更稳妥、公平的方式应对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该禁令已在业内造成实际影响。多位经营者反映,已有数十家商户拆除门头撤离滁州市场,新商户因担心“二选一”而不敢入驻。目前,相关后续处理仍在进行中。


记者: 梁成虎
编辑: 李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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