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招投标资格认定等问题 司法部发布一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7-28 19:00:04

针对招投标资格认定、企业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奖励兑付等问题,司法部今天发布第十三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规范执法标准 保障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活动

案例一“某公司不服江苏省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明确了在招投标业绩认定上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有同等性质,打通公路工程与市政工程领域业绩认定规则,依法保障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权益。

案例二“某公司不服陕西省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文书送达生效的法定规则,阐明了行政执法时释放制度善意的重要价值,依法纠正行政机关错误计算行政许可的履行期限,恢复了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让企业感受到法治的刚性与温度。

坚守职权法定 为企业安心经营筑牢法治屏障

案例四“某公司不服四川省某市辖区发展和改革局撤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准确界定执法权责边界,依法纠正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范围以外事由作出的撤销备案决定,为企业避免了前期投资损失,有效维护了企业的信赖利益。

案例五“某公司不服西藏自治区某市自然资源局注销采矿许可证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指明了行政机关以签订协议形式违法增设采矿许可证注销情形的错误行为,进一步重申职权法定理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严格规范开展监管,防止对市场主体的不当侵害。

强化诚信约束 营造稳定透明的发展环境

案例三“某公司不服安徽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规程》的规定,破除行政机关在协议约定的限制条件已解除情形下,以不动产权证附记形式限制土地转让导致房产无法入市的违法行为,纠治行政机关失信问题,有效保护企业的产权权益。

案例六“某公司不服福建省某高新区管委会不履行奖励兑付职责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认定行政机关存在拖延履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情形,并依据奖励政策直接计算出应当兑付的奖励金额,大幅缩短企业合法权利的救济周期,也有力强化了行政机关履约践诺的规则意识。


编辑: 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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