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一名患有尿毒症的女子,长期充当电诈团伙的“取现车手”,流窜山西、河南、山东多地,涉案金额高达160余万元。7月9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获悉,犯罪嫌疑人赵某金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30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精准研判、重拳出击,成功抓获这名特殊的犯罪嫌疑人。经查,赵某金(女,44岁,洛阳市人)自2025年以来,利用自身患有尿毒症等多种重症的特殊身体状况,刻意规避司法羁押,多次流窜于山西、河南、山东等地,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转移、取现涉案资金。经初步核查,赵某金涉及电诈案件12起,经手取现、转移的涉诈资金高达160余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赵某金正是利用了大众普遍认为重病人员不会被羁押的认知误区,心存侥幸、屡教不改。其行为直接助长了电信诈骗犯罪的滋生蔓延,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目前,赵某金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身体疾病、特殊困难等为由逍遥法外。凡是企图以疾病为掩护,充当电诈“车手”、参与跑分洗钱、转移涉诈资金的违法犯罪人员,切勿心存侥幸。每一起电诈案件的背后,都是群众的血汗钱。公安机关决不姑息任何助纣为虐的帮凶,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无论涉案人员身份、身体状况如何,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厉惩处。同时敦促各类涉诈在逃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司法机关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悔改者,将依法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