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正式实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是文物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次修订和5次修正。此次时隔20余年再次修订,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由原法的8章80条修改为8章101条,增加19条、修改75条。新修订内容有何亮点?与大众生活有何关联?又会为文博、考古、文保等行业带去怎样的改变?
科技手段为文物保护“赋能”
1982年11月19日,文物保护法作为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颁布实施,基本确立了我国文物保护的法律框架。此后经过1991年、2007年、2013年、2015年、2017年5次修正、2002年1次修订。而自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文物保护法,是该法时隔20多年再次修订。
文物保护需要与时俱进。新时代文物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文物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文物事业发展需要,有必要对文物保护法进行修改。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鼓励开展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同时强调国家鼓励开展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文物保护技术,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文物“活化”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
要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也要研究好、利用好。如何让历史“会说话”,让文物更好地“活起来”呢?在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中,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是其中另一大亮点。新法中明确国家鼓励开展文物利用研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
处罚力度 最高罚金提至1000万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为最大限度确保文物安全,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通过增加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设定不同档次处罚、提升罚款金额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法律震慑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是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突出亮点。其中,罚款额度的提高在新法中体现尤为明显,整体上大致提高了二至十倍不等。对于特定违法行为,如第八十三条,关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等多发频发、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最高罚款额由原来五十万元大幅提高到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