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一女游客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之恋公园遭一名男子辱骂的视频引发关注。8月24日晚,青岛崂山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对违法行为人施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据此前报道,近日,网传一名外地女游客在青岛海之恋公园正常拍照时,遭一名陌生男子以“影响跑步、违规占道”为由,当众纠缠、围堵并辱骂近6分钟,甚至逼迫女游客下跪道歉。事后,该男子还在女游客社交账号下留言称“应该打她”,事件视频在网络持续发酵。针对此事,青岛市文旅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园步道并未规定禁止拍照,目前暂不掌握具体情况,以警方通报为准。



青岛崂山公安分局于8月20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已对该事件立案开展全面调查,违法行为人已到案,后续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值得关注的是,8月24日晚,青岛崂山公安通报“女子在海之恋公园被男子辱骂”事件:


经查,2026年8月4日,41岁男子施某某在公园纠缠并辱骂25岁女游客段某某。事发后双方均离开青岛,段某某曾通过12345热线反映情况,但未到派出所报案。8月10日,警方关注到网传视频后重启调查取证,于8月13日立案。


经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施某某患有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具有限定受处罚能力。8月24日,警方依法对其寻衅滋事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于当日送拘留所执行。


此外,警方辟谣了“施某某与派出所所长有个人交往”的网传截图,确认其仅通过公开渠道咨询过便民服务;同时,针对派出所工作人员答复媒体言语不当的问题,警方已致歉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 梁成虎
编辑: 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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