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获悉,为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指导运城市分行立足区域特色,在夏县开展农业设施抵押融资工作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
日前,夏县农业农村局为6户农户正式颁发了山西省首批《农业设施确权登记证书》,包括蔬菜大棚4个及冷链仓储2个,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农业银行夏县支行、夏县农商行发放全省首批农业设施确权抵押贷款5笔、170万元。
此举打通了农业设施的确权通道,赋予农业设施合法的抵押“身份证”,构建“省级指导+市级引领+县级配套”三级政策体系,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突出“确权登记流程简化、抵押融资模式多元、财金政策效应叠加”的核心主旨,使农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更具便利性与普惠性。
确权审批方面,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窗口办理,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颁证。抵押融资方面,推行确权、抵押“两项登记”同步办理,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公示。推行“农业设施单独抵押、与土地经营权一体化抵押”两种模式;在农业设施新建、改扩建阶段,探索开展“先贷后抵”全周期融资模式,有效解决抵押物缺失问题。
政策叠加方面,打造“再贷款+农业设施抵押+财政贴息”配套体系,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首批农业设施确权抵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至3.1%,较农户信用贷款下降15个BP;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已将首批贷款纳入下一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范围,进一步降低农户融资成本。
同时,坚持“先行领办”原则,在推广领域示范引领。确定农业银行夏县支行、夏县农商行为领办行,构建“规范流程+科学评估+创新产品+加强风控”模式。指导领办行制定《农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操作管理办法》,明确业务准入、贷后管理、尽职免责等规范。建立农业设施评估机构“白名单”管理制度,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标准化价值评估。推出“设施抵押贷”“农业设施+土地经营权”等专属信贷产品,精准匹配融资需求特点。依托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处置,同时建立村集体、农业龙头企业托底回购机制,畅通资产变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