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车被判拘役,“玩失踪”三个月后还是被抓了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9-03 16:09:11

山西晚报·山河+讯  醉驾撞了车,法院判了拘役,人却不见了——王某以为“躲一躲”就能把事躲过去。9月3日,记者从泽州交警大队获悉,这名“消失”的醉驾人员已在陵川被抓获归案,目前已被送至看守所执行拘役。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王某驾驶一辆电动四轮车,晃晃悠悠驶入泽州县南村镇某小区,结果“砰”的一声,直接撞上了一辆小型客车。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好在没有人员伤亡。交警赶到现场后,依法对王某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73.8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3倍多,属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件经泽州县人民法院审理,王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13000元。判决生效后,民警多次联系王某,通知其到案执行拘役。然而,王某电话关机、音讯全无,铁了心要跟法律“躲猫猫”。泽州交管大队依法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通过持续走访摸排、分析研判,最终锁定王某藏匿于晋城市某地。8月21日,在陵川县公安局的配合下,民警赶赴目标地点,将王某当场抓获。目前,王某已被送至看守所执行拘役。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信息时代,违法犯罪没有避风港。醉驾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心存侥幸、企图逃避责任,终究难逃法网。


记者: 辛戈
编辑: 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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