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批失能人员按建制新标准享受长护险待遇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9-02 17:10:44

山西晚报·山河+讯  9月1日上午,太原市杏花岭区,已经长期失能、需要专人照顾的文女士家中,迎来了某护理服务机构的专业照护员。翻身叩背排痰、压疮预防、生活和运动功能训练,照护员耐心细致为文女士进行了专业服务。文女士享受照护服务的费用,主要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承担。同一天,还有30多位与文女士一样的首批重度失能人员,在家中或养老院等机构,开始享受专业的照护服务。这标志着,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试点探索进入了规范建制的新阶段。


长护险作为社会保险“第六险”,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以来,临汾市、晋城市先后开始长护险试点探索。2025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6年7月,省直和长治市按照新的统一制度启动实施。长护险与基本医保同步参保、同步缴费。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并经过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小程序、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申请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评估流程包括资料提交、受理审核、实地评估、结果公示、结论送达等环节。经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重度失能)的,可自评估结论作出次月起享受护理服务待遇。


目前,长护险护理服务方式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类,参保人员在通过失能等级评估后,可自主选择护理服务方式和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服务项目执行《山西省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覆盖生活照护类 20 项(包括协助进食、洗浴、失禁照护、压疮预防护理等)和医疗护理类 16 项(包括吸痰、导尿、造口护理、气管切开护理等),基本能够满足重度失能人员的刚性照护需求。


待遇保障方面,失能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不设起付线,依据失能等级和护理服务方式,分别按就业人员、未就业人员确定基金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就业人员不超过16920元,未就业人员不超过12240元。


省直和长治市启动长护险后,晋城、临汾逐步向新制度并轨,其他市也将在2027年陆续实施,我省长护险制度正从局部试点迈向全面实施。

 

记者: 武佳
编辑: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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