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建引领激发监管活力

党建导读
山西能源监管办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山西特色能源监管模式,推动能源多领域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该办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抓实巡视整改与作风建设,以过硬队伍夯实监管根基;筑牢能源保供安全底线,构建多部门联防联控体系,推进重大能源项目落地,提升电网抗风险能力。同时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推出政企协同服务模式,健全民生用能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该办还创新深化“四个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市场秩序,为山西能源革命和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监管支撑。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以下简称“山西能源监管办”)坚决贯彻国家能源战略部署,紧扣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安全保供为基础,以市场改革为动力,以转型发展为方向,以民生服务为宗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监管质效,形成了具有山西特色的能源监管新模式,能源领域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为山西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扎实推进能源革命提供了坚强监管保障。
山西能源监管办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能源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履行能源监管职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山西能源监管办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并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按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6次,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能源局党组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巡视整改任务,建立了13项政治监督台账,实行按月督办、跟踪问效机制。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主动认领中央巡视国家能源局反馈问题16项并全部完成整改;对于上级党组巡视反馈的4方面35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19项长效工作机制。
山西能源监管办从严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精心制定工作计划,一体推进学查改,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党支部、各处室、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全体党员的“五学联动”,组织中心组暨读书班学习16期,开展交流研讨18次,讲授专题党课7次,对标“五个进一步到位”要求,认真查摆并建立了涵盖8个方面、14项具体问题、45条整改措施的工作台账,全力推动整改整治取得实效。
山西能源监管办通过优化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配置,进一步加强了纪检工作的领导力量和专业化水平。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干部参与巡视、综合监管、安全督导等重要工作,在实践一线锤炼干部能力。连续15年保持省直文明单位标兵,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获评“好”等次,每季度开展党支部“互查互学互鉴”活动,推动市场安全党支部荣获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称号,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全年在局门户网站、机关党建简报等平台刊发党建工作信息40余篇,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山西能源监管办始终把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置于工作首位,以严密监管筑牢能源安全基石。通过持续强化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深化安全隐患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力维护了全省能源供应大局的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用能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抓好能源安全保供。强化能源供需监测预警,坚持“日排查、周报告、月总结”工作机制,圆满完成迎峰度夏、度冬及“九三”阅兵等重要保电任务,全年能源供需整体平衡。加强电网运行方式分析与风险排查,深入开展涉网能力提升、林电共安、采空区治理等专项工作。具体实践中,成功消除了某地区单电源供电风险和燃气轮机叶片重大隐患;推动完成41条输电线路能力提升和23项防冰改造工程;建成垣曲电网第三条供电通道;推动实施了8项林电共安工程,显著提升了电网抗风险能力,有力防范了大面积停电风险。
二是强化安全治理能力建设。扎实推进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通过建立并运用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联防联控,会同省能源局组建了省能源安全专委会,与13家省有关单位建立起重要输电通道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在电力建设、采空区治理、山火防范等领域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年督促整改各类问题隐患5398项,推动地方电网补强,实现了山西电力行业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电力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失事故的目标。
三是推动重大能源规划政策落实。积极开展“十四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专项监管,密切跟踪国家重点项目进展,推动大同-怀来-天津南特高压5项配套工程及3项煤电工程全部开工;第一批“沙戈荒”风电光伏基地200万千瓦装机实现全容量并网;晋北新能源基地光伏项目开工建设,风电项目获得核准,为能源结构优化注入了新动力。
山西能源监管办紧抓电力市场化改革主线,聚焦“行之实者”,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有效促进了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清洁能源的高效消纳,为山西能源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市场动力。
一是持续深化电力市场体制机制。印发新版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全国率先开展多月连续滚动撮合交易,建成覆盖年、多月、月旬、多日全时间周期的中长期市场体系,保障长期稳定价格和短期发现价格的平稳过渡;首批实现现货市场5分钟滚动出清,实时平衡调节偏差率降低20%;深入研究136号文涉及的机制电量与市场衔接、日前组织模式调整等关键问题,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织调整市场规则体系,完成首次新能源上网电价竞价工作,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平稳落地。
二是辅助服务有效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全国首批实现新型储能和常规机组公平参与二次调频市场,先后召开9次专题会议,解决了火储协调运行难、储能SOC状态与指令逆向等问题,参与的新型储能场站达18座、合计容量208万千瓦/331万千瓦时,平均调频性能较2024年同比提升17.2%;在全国率先开展一次调频辅助服务考核补偿,火电机组一次调频动作次数和总时长分别下降30%、40%,全年未发生发电机组低频振荡事故,有效拉动了新型储能项目在山西的投资落地;启动首个新型经营主体电力响应交易,11家负荷聚合商参与,聚合电力用户2031户,容量1929万千瓦,最大填谷能力85万千瓦,最大削峰能力25万千瓦,负荷响应比例最大达18%,增加清洁能源消纳2.16亿千瓦时,减少碳排放2.05万吨,服务新能源消纳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是数字化监管初显成效。在全国率先完成电力市场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并实现成果应用,发现并处理6起违规交易线索,多次在全局系统作典型经验交流,多家单位前来调研学习;处理市场主体串通报价、违规交易等问题53项,约谈37家企业负责人,降低10家售电公司信用评级。
山西能源监管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情系“民之盼者”,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完善民生诉求响应机制、加强资质信用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用电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能源服务保障。
一是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紧盯624号文贯彻落实,与省能源局、电网企业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推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不动产+用电”联合过户、水电气暖联办等政企协同业务6783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优化资质许可服务,平均审批时长压缩至1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许可占比60.79%,归集信用信息333条,完成信用修复8家。持续加强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推动规范管输层级、核定统一价格、清理不合理加价等措施落地,不断提高管网利用效率和公平开放水平。
二是不断完善民生用能诉求响应机制。通过优化12398能源监管热线流程,三年来累计解决群众诉求2800余项,推动解决分布式光伏并网受限问题5994户,办理及时率始终保持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聚焦突出问题,约谈7家供电公司,督导解决“三零”服务不到位、分布式光伏并网困难等问题168项,切实维护了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针对民生用电薄弱环节,投入整改资金35.8亿元,完成62项问题治理。
三是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连续七年开展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机制,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推行“三零”“三省”服务,累计为用户节省办电投资约4.81亿元,惠及12.56万户小微企业及居民用户。针对频繁停电问题,三年来推动整改问题1149条,存量问题清零,并在临县丛罗峪村开展配网穿透式监管试点,累计投入4.27亿元完成834个台区、393条线路改造,供电可靠性得到实质性提升。推动忻州等3个市建立非直供电小区政企协同治理机制,改造小区155个,惠及用户6.76万。
山西能源监管办锚定能源强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主线,紧扣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聚焦“省之要者”,持续创新和完善能源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能源监管质效,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化落实“四个监管”机制。提升过程监管精度,建立能源重大项目管理台账,持续跟踪重大项目建设投产情况。提升数字化监管广度,总结电力市场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经验,推进供电服务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提升穿透式监管深度,采用现场驻点、列席会议等方式深度参与电力调度全过程各环节,推动调度行为公开化透明化。提升跨部门协同监管力度,推动完善“获得电力”多部门多层级协同联动机制,破解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治理等难题。
二是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聚焦市场成员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和影响行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针对电力领域综合监管移交的16条问题线索,已完成全部12家企业立案调查,43项一般问题已督促企业全部立行立改。三年来,累计立案46起,行政处罚51起,罚没金额2644.3万元,其中,发电企业29家,供电企业10家,电力工程企业12家。
三是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着力开展电力市场秩序监管,针对6起串通报价和1起违反调度纪律案件,罚没涉事发电企业236万元。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督促电网企业回购发电企业自建送出工程73项,涉及金额8.5亿元。加大电网企业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监管力度,把电网关联企业承揽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施工、试验比例分别压降至2.96%、8.14%、8.94%。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能源监管“探头”“哨兵”作用,确保能源监管工作与国家发展大局、人民用能需求紧密对接,切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