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12月26日,记者从阳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阳泉市富硒农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阳泉市土壤富硒,具备发展富硒农业条件。近年来,该市富硒农业产业产值超10亿元,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与其他先发地区相比,富硒农业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乡村产业发展和进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制定一部富硒农业发展促进条例。
《条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借鉴了湖北恩施、陕西安康等地的立法经验,立足阳泉市实际,针对重点问题,结合工作需要,在深入调研、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制定。
《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24条,明确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搭建全域覆盖的服务保障平台,确立“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职责提供项目、资金、人才、标准、品牌等全要素保障,有效破解政策碎片化、服务分散化难题,形成上下联动、多元共治的产业发展生态;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引擎,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体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硒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研究及产品研发,推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绿色通道,为富硒农业注入创新动能,实现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
该《条例》是阳泉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21部地方性法规,也是首部聚焦产业促进的专项立法。《条例》的制定能通过法治引领保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健全特色农业全链条治理体系,破解当前发展难题,推动富硒农业成为阳泉市带动农民增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黄金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