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自贡一男子无偿献血十年要求免诊查费遭拒”事件受到社会关注。4月14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事件发生后,四川自贡荣县卫生健康局迅速启动调查处置工作,目前已责令荣县人民医院作出书面检讨,对医院分管领导、科室主任诫勉处理,对其他涉事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据悉,四川自贡市民谢先生坚持无偿献血已十年,累计献血109次近4万毫升,曾两次荣获由国家卫健委、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颁发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2026年1月申领了“博爱卡”,可依当地“三免”政策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然而,今年2月1日,谢先生首次在自贡市荣县人民医院尝试使用“博爱卡”免交门诊费时,挂号室工作人员表示“根本不知道这个政策”。在他出示相关文件并经过长时间沟通后,院方给予了单次免费临时同意。
事后,谢先生还特意致电该医院办公室,详细告知了政策的发文部门、时间和文号,希望推动政策落实。但两个多月后的4月11日,当他再次前往荣县人民医院就诊,要求享受“免门诊诊查费”时遭到明确拒绝。

公开资料显示,荣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13年,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月19日发布的公示,该院在2023年度医院评审中被正式评定为三级甲等合格医院。4月15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就谢先生“无偿献血十年要求免诊查费遭拒”一事致电荣县人民医院值班电话,电话均无人接听。
随后,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联系到自贡荣县卫生健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获悉无偿献血者谢先生在荣县人民医院就医,要求享受“免门诊诊查费”时遭到拒绝事情后,荣县卫健部门及荣县人民医院负责人,已前往谢先生居住地上门当面道歉,具体情况以情况通报为准。
据自贡市荣县卫生健康局4月14日通报,经查,2026年4月11日谢某某就诊时,荣县人民医院未按规定落实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致使其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目前,荣县人民医院已向谢某某当面致歉,并取得谅解。荣县卫生健康局责令荣县人民医院作出书面检讨,对医院分管领导、科室主任诫勉处理,对其他涉事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荣县卫生健康局表示,此次事件暴露出该局在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执行方面存在不足,对此深表歉意,诚恳接受社会批评。荣县卫生健康局将以此为警示,深刻汲取教训,组织全县医疗机构摸排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设置专门服务窗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切实提升服务质效,主动接受媒体与社会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0月,自贡市印发《自贡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获奖者三免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三免”政策,并颁发“博爱卡”,按规定持卡人可享受含公立医院免普通门诊诊查费在内的“三免”政策。四川多地都有类似的政策,目的就是用制度守护善意、回馈爱心。
这不是无偿献血者享受“三免”(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景区、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激励政策时首次遇阻。西安市民吕先生参与无偿献血多次,2025年12月,他带父母前往西安赵公明文化景区游玩,出示无偿献血荣誉A卡申请免票时,却被景区以“未接到免票相关通知”为由拒绝。
舆论认为,付出善意不是为了“兑现”回馈,但绝不应令人两次心寒。政策落地需要各级部门、各执行单位扛起责任,主动作为。应树立和营造尊重献血者、关爱献血者的社会共识和氛围,让每一位献血者都能在付出爱心后,收获应有的尊严与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