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为进一步防范违规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延续执行规范共有产权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6月12日起,同一套住房的共有产权人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间需依次间隔12个月(365天)。
根据通知,共有产权人以继承、赠与等未支付对价方式获得房屋产权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共有产权人须按照各自所占份额确定可提取额度,具体操作仍依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的解释》执行。
通知强调,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行为还需同时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相关政策的规定。该通知有效期5年,旨在积极引导缴存职工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维护正常提取秩序,打击以多人虚假共同购买住房方式套提公积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