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忙期间,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现象易发多发。三轮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用于货物运输,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


面包车因经济实用,在农村深受欢迎,但车身结构强度不足,稳定性差,超员载客会影响车辆转向性能和制动效能,严重危及行车安全。此外,面包车超员还会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极易引发爆胎等险情。农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危险驾驶,同时,提醒身边人千万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三轮低速货车、农业农机车,确保出行安全。


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或使人兴奋亢奋,或使人萎靡犯困,大大降低人对自身行为举止的控制能力、对周围环境的感知能力。这种情况下开车,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


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刹车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固定在座椅上,有效减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还能挽救生命。有研究表明,使用安全带可使驾驶人和前座乘客遭受伤害的风险降低40%-50%,使后排乘客的致命伤害风险降低25%-75%。


摩托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据统计,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减少头部伤害,将死亡风险降低40%。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此外驾驶人最好穿着颜色明艳的衣物或反光衣,切忌为防晒反穿外衣,以免影响正常操作,引发事故。


公路当晒场,占道晒粮不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占道晒粮妨碍交通,易引发事故,晒粮人应当对因晒粮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承担侵权责任。群众要选择合适场地晒粮,保障自身利益与交通安全。


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化,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集市、街道等人群聚集路段时,要有耐心,减速慢行,多通过后视镜观察周边情况,密切关注人群行走动态,应特别注意老年人和小孩,要与行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因拥挤而剐蹭背包或行人的其他物件导致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