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谎称号牌“脱落”翻牌器当场现形
12月17日,根据晋中公安交管支队指挥中心研判推送的线索,一辆号牌为晋KR×××0的红色货车进入了交警一大队的视野,该车涉嫌使用“翻牌器”。民警迅速锁定其行驶轨迹,并在锦东大道一处卡口将其成功拦截。
面对检查,驾驶人寇某某显得有些慌乱,起初辩解只是号牌“自动脱落”。然而,经验丰富的民警并未被这一借口蒙蔽,在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后,一个隐藏在前车牌后的手动翻牌器装置暴露无遗。眼见无法抵赖,寇某某只得承认,安装这个装置就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最终,寇某某因“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就在此前一周的12月10日,交警通过同样的线索研判和轨迹追踪手段,锁定并拦截了另一辆涉嫌安装“翻牌器”的红色货车。面对民警出示的违法照片,驾驶人王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接受了同样的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涉牌违法 绝无侥幸空间
车辆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安全行车和接受公共监督的重要凭证。任何企图在号牌上动手脚、逃避监管的行为,都是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除了上述故意遮挡号牌,以下行为也将面临严厉处罚。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记3分,罚款50元。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罚款200元。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记9分,罚款200元。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记9分,罚款200元。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记12分,罚款5000元。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罚款5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使用者的驾驶证还将记12分。
交警提醒“遮牌”纵容危险驾驶
交警介绍,故意遮挡号牌看似“小事”,实则危害巨大。它极易助长驾驶人的侥幸心理,从而可能引发超速、闯红灯等更危险的驾驶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更重要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遮挡的号牌会极大增加侦破难度,使受害者权益难以保障。
晋中交警提醒,道路安全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维护。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科技强警,法网恢恢,任何试图挑战交通法规的行为,最终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