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2025年3月,湖南祁阳市中医医院在同日为两名患者实施骨科手术时,均将断裂的手术钻头遗留在其体内,并隐瞒数月,引发社会关注。12月22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湖南祁阳市卫生健康局获悉,经核查,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医疗制度等问题,目前医院已与患者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2025年3月11日,祁阳市中医医院在同一病房内,为患者周外平和柏系生分别实施踝关节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后,两人体内均遗留有断裂的手术钻头。此后,两人长期感到剧烈疼痛,多次返院复查,但医院始终以“术后恢复期正常反应”为由搪塞,未告知真实情况。直至2025年9月,二人先后转至其他医院检查,才得知体内存留异物的事实。随后,周外平于9月15日获得由手术医生签字的书面《证明》,确认钻头确被遗留在其体内,且术中未向患者及家属告知。面对质疑,祁阳市中医医院回应称,院方当时认为“对患者影响不大”,计划在后续取钢板手术时一并取出,故未及时告知。
2025年11月4日,祁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出具《调解终结书》,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尽管医院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建议通过医疗损害鉴定厘清赔偿责任,但本报12月22日首次报道此事件时,医患双方尚未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
该行为已构成医疗违规。2025年11月25日,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院及相关医师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及替代方案”“未规范填写病历”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12月22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致电湖南祁阳市卫生健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核查相关情况,并于12月21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祁阳”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经查,事件发生于2025年3月11日,患者因骨折在祁阳市中医医院接受踝关节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中钻头断裂,遗留在患者体内。诊疗过程中,院方存在违反相关医疗制度等问题。目前患者恢复良好,经医院多次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患者及家属对处置结果表示满意。祁阳市卫生健康局对此次事件给患者及家属造成的不便与担忧深表歉意。
该局表示,将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并以此为戒,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祁阳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2年,1996年被评定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2019年被评定为“三级中医医院”。该院下设职能科室27个,临床及辅助科室39个,其中骨伤科、心病科、脑病科、儿科、治未病科为湖南省中医重点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