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人、石羊、石虎、石柱静静伫立,一座七百余年的元代将军墓,承载着文水县梁家堡村的历史记忆,是研究元代政治、军事及丧葬习俗的珍贵实物。然而,就在这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一处违法厂房一度破坏了古墓的历史风貌。如今,厂房已被全部拆除,古墓保护修缮工程顺利推进。
案件的执结,源于文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长春没有简单强制拆除,而是通过释法说理、多方联动,促使被执行人梁某主动腾退拆违。8月13日,山西省高院通报了这起涉文物保护执行案例。


梁家堡村西,一座墓丘静卧田野,石人、石羊、石虎、石柱相伴。这里安葬着元朝梁锦阳将军及其子孙,属文水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百余年的历史风云沉淀于此,使其成为珍贵的历史文化瑰宝。
然而,在保护区域内,村民梁某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在古墓旁修建厂房。今年2月,该地块管理和使用权人提起诉讼。文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梁某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腾退土地。判决生效后,梁某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如果直接强制拆除,案子很快能结,但双方矛盾可能再次激化。”接手案件后,文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长春多次会商研判,确立思路,在依法保护文物前提下,兼顾当事人合理关切,稳妥化解心结。


吴长春下沉乡镇、对接村委,实地勘察文物保护范围,准确界定违建对文物的影响。走访中他了解到,文水县已将梁家堡村列为文旅发展重点项目,在保护优先前提下适度活化利用,而梁某的违法建筑已影响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实施。
随后,吴长春多次登门,了解梁某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逐条解释文物保护法律规定,帮他算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两笔账”。“这个厂房建在哪里不好,偏偏建在元代将军古墓旁,对文物历史风貌和安全环境都可能造成破坏。”“七百多年的古墓多珍贵,一旦破坏就无法恢复。”“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违法修建,法律明文禁止。”面对梁某,吴长春反复劝导,“把古墓保护好,文旅发展起来,来村里参观的人多了,民宿、餐饮、农产品销售都能带动,受益的还是全村老小。”
同时,吴长春联系梁某亲友和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共同劝导,村干部多次上门讲道理、讲情理,讲述古墓对梁家堡村的意义,“梁锦阳是汉人将军,文韬武略兼通,是梁氏先祖,我们作为后人更应带头保护,而不是损害。”
多方工作之下,梁某态度发生转变。他向吴长春坦言,“在古墓边建厂房,违反国家法律,伤的是老祖宗的‘脸面’,耽误的是全村发展大计。”从“要我拆”到“我要拆”,转变背后,是执行法官把法律讲透、把道理说清、把心结打开。


随后,梁某主动将违法建筑全部拆除。目前,古墓保护修缮工作顺利推进,案件圆满执结。
吴长春解释,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为保障文物本体安全、维护历史风貌和周边历史环境依法划定的核心区域,是文物保护的“安全红线”。如果在保护范围内确需建设工程或作业,必须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法院不仅要办好案子,更要守护好文脉、守护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财富’。”吴长春说。如今,梁家堡村坚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慕名而来的游客越来越多。传统村落保护与文旅发展相得益彰,古墓不再只是静默的遗迹,更成为乡村振兴的一张文化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