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财政部发布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3月16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了解到,我省再分配4个国家级试点名额。去年,我省阳泉市盂县—郊区—平定县、太原市阳曲县—尖草坪区、大同市灵丘县—浑源县和临汾市襄汾县成功获批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联合试点县。
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三部门支持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以下简称联合试点县),共计划支持59个联合试点县。联合试点县应明确一个牵头县,具备条件的市辖区可参与联合试点县。据悉,2026年申报联合试点县的牵头县所在地级市2025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5万辆。
对于通过光伏发电的充换电场站,“自发自用”电量超过总充电量40%的,其“自发自用”年度总充电量可按1.2倍折算。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效,鼓励各省在分配试点县名额时,综合考虑2024、2025年度备案试点县的区域布局情况,优先向尚未获得试点县备案的地级市倾斜。
根据相关政策安排,2024年至2026年,三部门将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鼓励试点县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但社会投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意愿不足的农村地区,加快建设面向公众全面开放服务的快充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中央财政对经三部门同意备案且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配电网改造以及能源信息管理等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