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真是太感谢检察院了!不仅帮我惩治了骗子,还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在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害人王某某将一面印有“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显真情”的锦旗,郑重交到承办检察官手中。11月4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专门对这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采访。



今年7月,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梳理刑事案件时,主动发现了一条救助线索。被害人王某某在一起诈骗案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犯罪嫌疑人陈某以恋爱为名,先后诈骗王某某等三名女性76万余元,并将钱财挥霍一空。尽管案件已经判决,但王某某未能获得任何赔偿。经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王某某的生活处境极为艰难。她需独自抚养三名子女,因需照顾幼儿无法工作,无收入来源,全家仅靠父母微薄接济度日,家庭陷入绝境。查明情况后,晋源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协助王某某准备申请材料。经依法审查,王某某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检察机关很快为其发放了1.89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解了其燃眉之急。


据悉,近年来,晋源区检察院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将“被动受理”转为“主动作为”,重点关怀困难妇女、残障人士、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践行“应救助尽救助”原则,强化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的救助力度,让司法为民的温度可感可触。


记者: 辛戈
通讯员: 郎亚群
编辑: 张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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