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4月27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晋城市政协原副主席贾龙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贾龙斌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25年期间,被告人贾龙斌利用担任晋城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供应、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