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我省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2-25 19:20:18

山西晚报·山河+讯  春节后停工停产矿山陆续复工复产,是安全生产关键期、事故易发期。近日,省安委办下发《关于做好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我省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松懈麻痹思想,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分析研判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风险,采取有力措施管控风险、治理隐患,扎实做好各项复工复产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开展自查自验。各矿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复工复产前自查自验;组织各系统、各环节、灾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全覆盖隐患排查;排查各系统主要设备运行情况,严防设备带病运转;集中召开“收心会”,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对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对新工人、新转岗、新技术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确保人员满足安全上岗条件;强化复工复产前各系统、设备调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符合复工复产条件。

    

严格验收标准。督促各矿山企业上好“开工安全第一课”,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复产验收制度,达不到安全要求绝不能开工。对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矿山职工岗前培训不到位、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未开展复工复产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生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以及不具备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不得复工复产。

    

严把验收关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矿山安全生产“第一关”;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和方式,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等。坚决杜绝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简化程序等行为,对验收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导致复工复产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验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我省明确要有序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强化复工复产抽查检查,对发现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要责令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 薛建英
编辑: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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