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山东莱州一辆非法转运猫只的货车被动物救助志愿者拦截,引发关注。7月23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莱州市公安局获悉,涉嫌盗窃转运猫只的两名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猫只已被妥善收容安置。


据知情人透露,7月22日,动物救助志愿者在山东莱州成功拦截一辆非法转运猫的货车。志愿者称,经现场清点,车上共装载六七百只被盗猫;涉事团伙11人每日可盗捕约400只猫,货运单据将猫伪装标注为家禽,全程无检疫及正规运输手续。


7月23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致电莱州朱桥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称,关于此事已发布情况通报,目前该所已接管全部猫咪,丢失宠物猫的市民可前往派出所认领。



据山东莱州公安7月23日发布的警情通报,7月22日5时许,莱州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盗猫。接警后,公安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当场将涉嫌盗窃转运猫只的潘某某(男,42岁)、孙某某(男,48岁)抓获,查获一批被盗猫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在进一步核查其他涉案人员。被盗猫只已由相关部门妥善收容安置。




律师指出,潘某某、孙某某核心涉嫌盗窃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转运猫只;结合山东省关于盗窃罪的执行数额标准,盗窃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若查实属于两年内多次盗窃,即便数额未达2000元也满足入罪条件。二人属于共同犯罪,均需要对全部涉案赃物价值承担责任。


量刑区间上,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查证涉案猫只总价值达到6万元“数额巨大”标准,刑期提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记者: 梁成虎
编辑: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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