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3月30日,省人社厅传来消息,《关于加快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通知》印发,明确将加快全省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等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通过官方平台免费办理相关业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工管理效率。
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是深化数字人社改革的重要内容。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捷服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便民利企、诚信用工的良好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行和员工管理成本,提高劳动合同档案管理效率,降低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有效避免因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各种问题。
此次推广明确了电子劳动合同的多种使用渠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通过山西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民生山西APP等享受免费订立服务,订立时需采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电子签名,确保合同生成、传输、存储全过程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山西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还集成订立、调取、储存等功能,可对接就业创业、社保、仲裁等政务服务,企业自建或第三方系统也能通过API接口将合同数据同步至政府平台。
为保障推广有序推进,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业规范操作;平台运营方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保护相关法律,保障劳动者知情权、查询权等合法权益。同时,推广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使用电子劳动合同,不适应的劳动者仍可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