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9月29日,据微信公众号“商洛人大”消息,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9月24日发布公告:《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已于2026年8月27日经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6年9月23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决定》共9条,明确禁止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按《决定》界定,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是指可以接入网络、具有操作系统、能够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具有游戏、社交、娱乐功能的手机、智能手表、学习机、平板电脑等便携式智能终端产品。
《决定》同时设置了例外通道:学生因身患疾病、留守照料、监护缺失等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携带手机进入学校;经审核同意带入学校的手机,应当及时交由学校统一管理,学生需要时可向学校申请临时使用。
《决定》要求,学校应在教学区、宿舍区、活动区等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公用通讯设施,保障学校、监护人、学生之间通讯畅通。学校发现学生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的,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家长,不得损毁或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重庆、广州、郑州、福建等地已通过立法对中小学生携带手机作出规范。其中,福建2022年立法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进入课堂;《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经郑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规定全市中小学校严格限制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学校,除教学必需外禁止带入课堂;《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于2026年7月30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已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学校可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使用。
那么,太原情况如何?目前太原各中小学普遍执行“有限带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原则。太原市成成中学、进山中学等早已明确,教学期间不允许学生带手机,确有特殊原因的可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带入并按规定使用;新建路小学等部分小学对电话手表也有专门管理办法,建议家长尽量不让孩子佩戴,确需佩戴须申请并统一管理。
